新華社北京7月16日電(新華社記者崔清新)隨著公車改革指導意見和改革方案16日向社會公佈,醞釀已久的公車改革正式啟動。對此,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有關負責人就中央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公車改革目標是什麼? 此次公車改革的總體目標是圍繞建設節約型、廉潔型機關的要求,堅持社會化、市場化方向,轉變傳統的公務用車運行管理方式,合理有效配置公務用車資源,創新公務交通分類提供方式,實現公務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費用節約可控、車輛配置規範透明、監管問責科學有效,基本形成符合國情的新型公務交通保障方式。 將以何種方式處置中央國家機關取消的車輛? 中央國家機關本級涉及改革的車輛近5000輛,需要處置的車輛由國管局負責處置,目前國管局已著手啟動公車處置相關機構的選擇工作。中央國家機關取消車輛的處置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防止甩賣賤賣,確保國有資産不流失。 取消車輛的鑒定評估、拍賣機構和解體企業,都要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確定,做到充分競爭;除必須報廢的車輛外,其他車輛面向全社會公開拍賣,陽光處置,車輛拍賣不針對公務員搞任何特殊照顧,歡迎單位和個人參與競拍,拍得的車輛落戶必須符合當地交管部門的有關規定。 為保證公開公平公正,加強對車輛處置工作的審計監督,歡迎社會各界參與監督;加大公車處置中違規行為的懲處力度,對造成國有資産流失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車輛處置收入全部上繳國庫。 如何加強公車改革後對保留車輛的管理? 在公車改革中,涉及國家安全、維穩、機要通信、處突等無法通過市場化方式予以保障的車輛,要根據工作需要和部門情況適當保留,加強管理。一是要嚴格核定車輛編制;二是要嚴格執行公車定點保險、定點加油、定點維修和節假日封存停駛等日常管理制度;三是執法執勤用車要統一噴塗標識,嚴格限定在一線執法執勤崗位使用。防止“既坐車又拿錢”,杜絕公車使用中的浪費現象,樹立政府良好形象。 怎樣確保此次公車改革成功? 此次公車改革指導意見明確提出了“六個不得”的紀律要求。一是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變相超編制、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二是不得以任何方式換用、借用、佔用下屬單位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三是不得接受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贈送的車輛。四是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給個人使用執法執勤、機要通信等公務用車。五是不得以交通補貼名義變相發放福利。六是公務人員不得既領取公務交通補貼又違規乘坐公務用車。對違反上述規定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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