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國務院出臺政策措施推進情況督查彙報並部署狠抓落實與整改。會上,李克強再次強調,各級政府要堅決消除不作為、不擔當的“懶政”,切實負責、真抓實幹、務求實效。(7月16日中國政府網) 為樹立勤政守信的良好政風、推動已出臺政策措施落實,6月25日至7月5日,國務院派出8個督查組,對16個省(區、市)、27個部門和單位的政策落實情況進行了督查。 從此次督查情況看,地方和部門推進各項政策措施取得積極進展,政策效應逐步顯現,對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督查也發現一些問題,比如:部分政策落實環節多、進度慢,一些地方和部門重佈置輕落實,存在推諉扯皮現象;部分幹部缺乏責任意識,遇到困難“躲著走”、不作為、不擔當,懶政鬆懈,有的搞選擇性落實、象徵性執行。 10天督查查出問題“一籮筐” 當天的彙報發言中,一位督查組組長著重提到了一些幹部中存在的“不作為”現象。“一些工作人員抱著‘只要不出事、寧可不幹事’的心態,擔心‘多做多錯’。群眾總結了順口溜,説工作人員‘不跑、不吃、不拿、不要,但是不幹’。”他説。 李克強聽到這裡,面色凝重地説:“目前在政策落實中確實存在推諉扯皮、搞選擇性落實、象徵性執行等問題,也存在‘中梗阻’和‘最後一公里’不到位等現象。”他説,“但同時讓我擔心的,是一些幹部缺乏責任意識,遇到困難躲著走,不作為、不擔當。這樣的‘懶政’更危險!” “不作為、不擔當,這樣的‘懶政’更危險。”一句話,道出了總理如此重視此次督查情況的“心結”所在。事實上,為了走出“政令不出中南海”的怪圈,自本屆政府履職以來,李克強總理已經數次發聲:國務院出臺的政策措施必須“不折不扣落實到位”。 然而,多年以來形成的沉疴還是令人失望地依然存在著。 《法制日報》記者在對近期媒體就此次督查進行的報道梳理後發現,目前存在的問題還著實不少,比如:有些項目名義上取消了,但把審批改為前置性備案,不完成備案就不能做,還是變相審批。不少企業反映這是“明放暗不放,放小不放大”,政府“沒撒手”; 有行業協會和企業反映,扶持企業政策落實存在“最後一公里”的問題,有些政策“看上去很美”,但很難落實到企業身上; 一些政策頂層設計有了,指導性意見有了,但實施細則和配套政策不夠,造成不接地氣、銜接不暢;還有一些政策出臺後往往在部門或地方政府門戶網站“一挂了之”,缺乏對政策的詳細解釋説明,公眾不了解,政策效果自然“打折扣”; 縣級政府權力清單制度還沒有實施,“監管越位、服務缺位”問題比較突出。不少企業反映,縣級項目審批環節仍然過多,政務大廳更多是“收發室”的作用,真正審批都還在各個部門後臺進行,一站式服務窗口,不能真正一站式快速辦結。 “國家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推進簡政放權的政策措施不少,但是我們市縣兩級基本感覺不到。”類似這樣的反映,督查組同樣也聽到了不少。 …… 三方面原因造成“懶政”思維氾濫 專家指出,這些令人痛心的現實背後,既暴露出一些地方和部門對抓落實認識有偏差、作風不紮實,也反映出一些深層次的體制機制弊端。 “這樣的結果應當都是意料之中的。”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北京大學法學院王錫鋅教授頗有幾分無奈地表示。 至少有三個方面的原因,造成今天這種局面——“一是利益問題,二是體制問題,三是慣性思維問題”,王錫鋅一陣見血地指出。 在王錫鋅看來,此次督查發現的這些中央政策到地方後被打折、變通甚至落空的現象,其實是長期以來一直都存在的問題。 “因為簡政放權,首先一定會觸及許多部門和地方的利益,因此,當改革真正涉及利益的時候,各種陽奉陰違、明放暗不放的情況自然就會出現,以防自己利益受損,這也正印證了過去總理講的“觸及利益,比觸及靈魂還要難”。王錫鋅説。 至於體制方面的原因,王錫鋅認為,由於監管權力的多部門化,需要改革是系統性的多部門聯動的,而至少到目前為止,這種機制尚未得到有效解決,這也就使得一個部門進行改革時,往往會受制于別的部門和上級單位。 談到慣性思維,在王錫鋅看來,長期以來,在許多地方部門,不作為、不擔當的“懶政”已經成為一種慣性思維,正是這種思維使得目前的行政許可審批制度改革,很容易淪為走形式、走過場的局面。 要切實增強地方人大對政府監督權 在16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李克強強調,今年《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任務,是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全國人大審議通過的,是對人民的莊嚴承諾,必須保證完成。 “我們不僅要完成今年社會經濟發展的主要目標任務,兌現向人民的莊嚴承諾,還要為今後的中長期發展打下更好的基礎。這是我們大家對國家、民族和人民的擔當與責任。”他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把落實國務院部署的各項工作排出時間表,按質按時完成,“切實取信於民”。 對於李克強總理提出的這一要求,王錫鋅認為“非常具有針對性”。 “在很多地方,每年開兩會的時候,都會做出一番宏大的承諾,開很多空頭支票,這種情況在以往並不少見。但到最後,這些目標肯能有很多沒有兌現,這就使得政府的威信受到影響”。王錫鋅説。 “這種空頭支票的另一個結果是,使得人大對政府的監督不能兌現,實際上就是對當地的民眾説空話,導致我們政府的許多計劃落實不了,民眾不滿意。”王錫鋅認為,要解決這一問題,就要切實增強地方人大對地方政府的監督權,要讓地方政府領導到人大接受質詢,有效行使人大監督的權利。 實現督查長效機制關鍵是制度創新 為解決當前存在的問題,李克強在16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強調,要在建立督查長效機制上用心下力。各地區、各部門要構建常態化督查機制,加強上下聯動和工作協調,建立第三方評估制度,接受社會評議和監督。 對查出的問題要堅決整改;對地方遇到的困難,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切實做好服務、幫助解決。用立行立改的實際行動提升政府公信力,使各項政策落地生根、開花結果,造福人民,併為今後發展打下更好基礎。 對於李克強總理此次明確提出的“要建立督查長效機制”,王錫鋅認為“既有新意,也很必要”。 他認為,從國家治理層面來説,過去中央對地方的監督,上級對下級的監督,主要都是通過泛泛的層級監督來進行。而這種監督方式有兩個主要問題:一是比較寬泛,不夠具體,主要是通過報告、自查等方式來實現;二是帶有運動化的性質。 “這兩個問題的存在,就肯定會讓監督的效果大打折扣。”王錫鋅指出,所謂督查,就是為了檢驗上級政策實施情況而進行的一系列的監督和檢查,因此需要常態化、長效化,而不是運動化的,只要形成了這種機制,就能解決以文件對付文件,以會議對付會議,也能解決最後一公里不能落地的問題。 “關鍵還是怎麼進行制度創新,比如由哪個機構來負責,享有什麼樣的職責職權,責任怎樣法定,等等。總之,長效化的核心其實就是制度化,不能搞成靠政府動員的運動化的東西。”王錫鋅説。(記者 余瀛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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