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促進出租汽車電召服務有序發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7-18 09:09 來源: 交通運輸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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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交通運輸部發出《關於促進手機軟體召車等出租汽車電召服務有序發展的通知》(簡稱《通知》),按照“總體鼓勵支持、依法規範管理、促進開放共享”的原則,努力推動現代信息技術與傳統行業深度融合。7月17日,部運輸司副司長李志強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介紹了《通知》有關內容,並回答了記者提問。

    《通知》提出了8條指導性意見。一是促進各類出租汽車電召服務協調有序發展。積極鼓勵支持人工電話召車、手機軟體召車、網絡約車等各類出租汽車電召服務方式協調發展。二是加快實現出租汽車服務管理信息共享。加快推動城市出租汽車服務管理信息系統與手機軟體召車服務系統實現信息共享和互聯互通,逐步實現對出租汽車電召服務的完整記錄、及時跟蹤和全過程監管。三是嚴格駕駛員終端軟體發放和使用管理。加強駕駛員終端軟體發放和使用過程中的比對驗證,防止社會車輛利用手機召車軟體從事非法營運。四是逐步實現出租汽車電召服務統一接入管理。逐步實現各類電召需求信息通過統一的城市出租汽車服務管理信息平臺運轉、全過程記錄和播報;手機軟體召車需求信息可在平臺運轉後推送至駕駛員手機終端播報。五是保障出租汽車電召服務安全規範。出租汽車經營者不得違規在車內懸挂或者放置影響行車安全的設施設備;出租汽車駕駛員使用手機查詢或者應答召車業務的,應當在不影響行車安全的狀態下進行。六是嚴格執行出租汽車價格管理規定。出租汽車電召服務收費,應當符合當地的出租汽車運價管理相關規定,不得違反規定加價和議價。七是加強手機軟體召車服務市場監管。在機場、火車站等設立統一齣租汽車調度服務站或實行排隊候客的場所,不得通過手機召車軟體等方式在排隊候客區攬客。八是全面推進出租汽車信息化建設。按照統一技術標準,加快推進出租汽車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或升級改造。

    李志強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由於各手機召車軟體服務商在各城市的發展程度不同,各城市出租汽車管理服務信息平臺建設水平也不同,交通運輸部未對電召服務統一接入管理作出時間要求,由各個城市與手機召車軟體服務商共同協商、自行確定。沒有建設平臺系統的要儘快建設,對原有已經建設但是功能達不到或者不適應手機召車發展需要的要進行升級改造。手機召車軟體服務商接入城市出租汽車管理服務信息平臺不收取任何費用。同時,要充分發揮人工電話召車的作用,為不使用手機軟體召車的乘客提供基本電召服務。

    針對實行統一接入管理是否會阻礙出租汽車市場充分競爭的問題,李志強表示,《通知》提出逐步實現出租汽車電召服務的統一接入管理,要求將各類電召需求信息在運營服務商自主調度運營以後,再統一在城市出租汽車服務管理信息平臺上進行流轉,並不是要求手機召車軟體統一合併到城市出租汽車服務管理信息平臺上進行調度和運營,其主要目的是實現電召服務信息可追溯、服務過程可監管、乘客權益有保障。

責任編輯: 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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