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臺土地供應“穩增長”措施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7-22 16:2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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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成都7月22日電(記者 陳健)7月22日,在位於四川眉山市的金象化工産業園區內,“奧新能源”項目正在緊張施工。預計項目建成投産後,可實現年銷售收入70億元,新增就業崗位1360個。

“這是四川省、眉山市重點項目。我們嚴格執行工業項目用地定額、投資強度、産出效益等‘硬杠杠’,既考慮到‘穩增長’加快形成供地條件,又做到集約節約用地。”眉山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李傑説。

7月15日,四川出臺國土資源穩增長“九條措施”,要求做好穩增長國土資源要素保障。四川省國土資源廳廳長楊冬生説:“這九條措施互為依託,總結起來就是‘用好增量’‘盤活存量’,再向改革要空間。”

“汶川特大地震以後,四川用地需求非常大,很多地方抱怨用地計劃不夠,致使項目不能上馬。”楊冬生説:“但另一方面,2009年到2013年‘批而未用’的土地佔到50%,很多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閒置土地’。批而不用或者不能高效利用,就是巨大的資源浪費。四川這九條措施出臺後,這種對土地‘端著碗裏看著鍋裏’的情況將不復存在。”

據介紹,“用好增量”主要是有效使用新增建設用地。四川省只留10%的計劃用地指標,其餘全部下放給市(州)和擴權縣,並且實行用地計劃分配與市(州)經濟總量、經濟增速、單位GDP用地量、城鎮化率、供地率等挂鉤。

在“盤活存量”方面,四川首次建立存量土地通報預警機制。對於前三年(不含當年)批准徵收土地累計供地率低於60%的市(州),將予以通報預警,督促限期整改;對整改達不到要求的,按照當年實際使用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的一定比例,扣減次年用地計劃。

楊冬生表示,四川將全面清理“批而未徵”“徵而未供”“供而未用”的土地,對已取得土地1年以上未開工建設,且無特殊原因的項目,要綜合採取經濟、行政等手段督促開工;對已取得土地2年以上未開工建設,且無特殊原因的項目用地,堅決依法予以收回,重新出讓。

記者了解到,四川還注重“向改革要空間”,用好國土資源改革政策。其中,根據國家先行用地政策,四川將落實好重大項目用地,允許重大産業項目用地易地佔補平衡。

責任編輯: 楊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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