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建設服務型政府的要求,7月21日,國家郵政局發佈《關於貫徹落實<《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變更審核流程優化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級郵政管理部門進一步貫徹落實《方案》精神,優化審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加強許可管理,減輕快遞企業負擔。 通知指出,快遞業務經營許可是《郵政法》賦予郵政管理部門的基本職責。過去的幾年裏,市場準入制度對規範市場主體、促進行業轉型升級發揮了重要作用。簡政放權,優化許可審核流程,提高審批效率,是國家郵政局黨組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做出的重要決策。年初國家郵政局印發的《方案》實施以來,進一步縮短了審批時限,提高了工作效率,大大減輕了快遞企業負擔。在省、市兩級郵政管理部門積極配合下,國家郵政局的變更事項平均用時已由45天縮短至25天,列入“綠色通道”管理的網絡型企業變更審批平均用時已縮短至18天。 為進一步深入貫徹《方案》精神,加強許可管理工作,通知要求,各級郵政管理部門在許可審核中,特別是在企業分支機構設立申請審核中,要按照國家郵政局黨組“優質、高效、規範、廉潔”八字方針要求,加快審核節奏,按時保質完成工作任務。要堅持提升服務與加強監管相結合,按照“一建兩結合”的總體思路,採取形式審查與實地審查相結合的方式,對許可變更事項實行分項管理,簡化辦理流程;建立“綠色通道”制度,對達到《方案》要求的誠信企業,開闢許可審批綠色通道;嚴格執行一次性告知規定,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審核人員應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在提升服務的同時,通知還要求各級郵政管理部門對重要事項的變更,要加大監管力度,特別是要重點關注企業及其分支機構收寄驗視制度、安全應急預案、安全監控設施等安全條件和能力。對上述事項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通過。 此外,為進一步提升審批效率,國家郵政局將按《方案》要求,建立經營許可委託核查超時通報制度,定期通報各省局許可工作情況,並加強日常的督導檢查。 新聞宣傳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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