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6日電 中央檔案館26日公佈了日本戰犯杉原一策的侵華罪行自供提要。 據杉原一策1954年6月筆供,他1938年5月任偽滿洲國司法部刑事司思想科科長,1945年1月任偽滿洲國司法部刑事司長等職,同年11月被俘。 重要罪行有: 1938年5月-1939年5月,“我當思想科長期間,……處罰、鎮壓中國人民的數目是:1938年5、6月前後,由哈爾濱高等檢察廳及法院處理的約40名開始,合計約300名。” 1941年2月-3月,指揮處理“三肇地區(肇源縣、肇州縣、肇東縣)事件”,被起訴的“遊擊隊員以及有關聯的當地人民”“共計175名”,“檢察及裁判的結果:處死刑72名,無期徒刑約40名”。“自警察逮捕起至決定處分為止,有相當數目死亡者,死亡的原因我想是由於在當地扣押時生活條件不良以及警察進行毆打等刑訊所致。” 1943年3月-5月,偵訊、起訴了在“巴木東事件”(巴彥縣、木蘭縣、東興縣)中被捕的中國抗日救國會人員及和平居民“約80名”。 “我當高等檢察廳廳〔次〕長時”,“在我監督指揮之下”,有關經濟案件“受刑和鎮壓的人數有3萬人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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