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6日電(記者林苗苗、倪元錦)《北京市控制吸煙條例(草案)》25日在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上公開審議。北京市人大教科文衛體委員會在《條例(草案)》審議意見的報告中,對圍繞控制吸煙公共治理制度設計、特殊場所禁煙範圍設定等方面,提出相關建議。 北京市人大教科文衛體委員會主任委員孫世超説,《條例(草案)》明確了政府與社會共同治理、管理與自律相結合的控制吸煙工作原則,建立了政府領導、愛衛會統籌協調、衛生計生部門執法、相關部門管理、基層組織發揮作用的管理體系。 對於審議關注點“禁止吸煙場所範圍”,“意見報告”認為,《條例(草案)》遵循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的要求,規定在室內公共場所、工作場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內實行全面禁止吸煙,但規定過於籠統,約束邊界不夠清晰、具體,提出“研究在不給他人造成煙草煙霧侵害的前提下,對室內工作場所,進行分類管理”的建議。 “意見報告”中其他建議還包括:建議將“體育”和“教育”這兩類場所以及醫療衛生機構中的“婦幼保健機構”和“兒童醫院”納入室外全面禁止吸煙的範圍;增加在室外排隊等候隊伍中禁止吸煙的規定;建議“採取煙霧報警、濃度監測、視頻圖像採集等技術手段加強監督管理”;明確禁止吸煙場所經營者和管理者控制吸煙責任,特別是明確其單位負責人的“第一責任”;建議面向未成年人的教育培訓機構應當將控制吸煙納入學校健康教育內容。 據北京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條例》起草者之一劉澤軍介紹,北京市正在經歷“第三次控煙高潮”,前兩次分別是1996年5月施行的《北京市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的規定》,2008年5月奧運前夕制定的《北京市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範圍若干規定》。 “煙酒仍然是重要的社交手段,龐大的吸煙人群,戒煙服務無政策保障,專項經費缺乏等,是北京市控煙工作面臨的挑戰。”劉澤軍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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