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7日,根據國家《關於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決議》,遼寧省正式啟動“單獨兩孩”生育政策,並對《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進行修改。7月28日,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了《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簡稱《修正案草案》)。據統計,遼寧省現有育齡“單獨家庭”82萬左右,其中有生育意向的約為45萬,“單獨兩孩”政策實施後,預計2015年、2016年期間能形成生育二胎的小高峰,每年增加10萬左右新生兒,其後,將逐年回落穩定在每年新增5萬左右。 “女方年齡已滿26周歲”限制或放開 “只有一個子女,且女方年齡已滿26周歲”,這是此前生育“二孩”的一個前提條件,《修正案草案》將這一限制放開,不再規定女方年齡,並對部分批准生育第二個子女的條件做了修改:一方為獨生子女的;雙方均為少數民族且女方是戶口登記在農村村民委員會且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農村居民(以下簡稱農村居民)的;雙方均為農村居民,其中一方殘疾,且殘疾程度相當於殘疾五級以上標準的;一方為殘疾軍人,且殘疾程度為五級以上標準的;經市以上病殘兒醫學鑒定小組鑒定,第一個子女為病殘兒或者第一胎雙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為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且醫學上認為適合再生育的;同胞兄弟只一人有生育能力的(原《條例》要求均為農業戶口的農村居民);雙方均為農村居民,男到有女無兒的家庭結婚落戶,並贍養女方父母的(如姐妹數人的,只允許一人)。 再婚夫妻再生育一個子女的條件放寬 再婚夫妻再生育一個子女的條件是市民關注的焦點,為回應社會呼聲,維繫再婚家庭穩定,《修正案草案》對原條例中的相關規定做了修改:再婚一方已有兩個子女,且均為合法生育或者收養,另一方未生育或者未收養子女的;再婚前雙方分別已合法生育或者收養一個子女,且一方為獨生子女的;獨生子女一方未生育子女,另一方已生育一個子女,雙方婚後生育一個子女且家庭只有該子女的。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發放年限延長 本次修改增加了有關獎勵扶助的內容,對獨生子女死亡、傷殘的計劃生育家庭,當地人民政府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在生活、養老等方面給予幫扶和救助,同時,適當調整原獎勵措施,延長了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發放年限並提高了標準,將發放年限從截至子女滿14周歲延長至18周歲,一次性獎勵從1500元提高到2000元。(記者 邸雪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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