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依法對李達球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新華社北京7月29日電 記者29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總工會原主席李達球涉嫌受賄一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後移送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已向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達球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李達球,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的意見。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李達球利用其擔任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賀州市委書記、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鉅額賄賂,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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