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 我國實行了半個多世紀的“農業”和“非農業”二元戶籍管理模式將退出歷史舞臺。7月30日,備受關注的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公之於眾。《意見》提出,將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進一步調整戶口遷移政策,擴大基本公共服務覆蓋面。 專家認為,本次戶籍制度改革,將對農民工逐步融入城市産生推動力,而差別化的落戶政策,將對合理佈局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合理引導人口分佈發揮重要作用。 亮點 戶口登記城鄉統一 《意見》就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提出三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進一步調整戶口遷移政策。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有效解決戶口遷移中的重點問題。 二是創新人口管理。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和由此衍生的藍印戶口等戶口類型,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體現戶籍制度的人口登記管理功能。 三是切實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權益。完善農村産權制度,擴大基本公共服務覆蓋面,加強基本公共服務財力保障。 此次改革的目標之一是到2020年,基本建立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有效支撐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依法保障公民權利,以人為本、科學高效、規範有序的新型戶籍制度,努力實現1億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 在30日舉行的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公安部副部長黃明表示,這次戶籍制度改革決心之大、力度之大、涉及面之大、措施之實是以往所沒有的。他説,不同於以往局部的調整,這次戶籍政策是一次總體調整,改革的不僅是戶籍制度本身,還是一次綜合配套的改革;是在中央對新型城鎮化建設作出全面的規劃後,決定在全國實施差別化的落戶政策,對於合理佈局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合理引導人口分佈將有重要作用。 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教授陸益龍説,作為一個宏觀政策性文件,戶籍制度改革肯定要照顧各地不同條件,考慮區域發展不平衡,又要引導人口合理流動。因此,《意見》既表明了在全國實施差別化的落戶政策這一方向,又給地方留出餘地和空間,具有可操作性。 制宜 戶口遷移將“一城一策” 此前出臺的新型城鎮化規劃中有關實施差別化落戶政策的內容在《意見》中得到細化,對不同規模城市的落戶政策作出了規定: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 此外,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意見》提出,改進城區人口500萬以上的城市現行落戶政策,建立完善積分落戶制度。根據綜合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a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合理設置積分分值。按照總量控制、公開透明、有序辦理、公平公正的原則,達到規定分值的流動人口及其家庭成員,可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按500萬人以上的標準,除拉薩、烏魯木齊、西寧、銀川等少數西部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外“特大城市”基本上包含了中國大多數省會城市《經濟參考報》記者了解到,目前多數省會城市通過購房、積分、人才引進等多種途徑已經實現了落戶“放開”。 不過,北京、上海等地的落戶條件仍然較為嚴苛。曾在北京某重點高校就讀並且已經在北京一家會計師事務所擔任助理經理的“白領”小韓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意見》的出臺讓她看到了落戶北京的可能性,希望積分落戶制度儘快出臺“因為公司不能給解決戶口,購房購車等問題一直都沒資格,聽説天津、上海、廣東等地都實施積分制,對照自己的條件,如果在這些城市生活其實是有落戶可能的,因此我特別希望北京的類似政策也能儘快落地”。 但是,小韓也擔心,嚴控特大城市規模的基調,是否會意味著以後落戶難度更高?對此,黃明表示,總體來説是要嚴格控制規模。但同時,要根據各個城市的實際情況來出臺具體的政策,也根據各個人的情況,具體看是不是符合這個城市的需要,這是“因城而異、因人而異”。 此外,中央政策作了明確要求,而且國務院還要專題召開部署會議,進一步提出明確具體的要求,確保做到總量控制、公平公正、公開透明、依法有序地辦理落戶的問題。黃明表示,北京等地會根據中央的精神,認真貫徹、及時出臺本地的積分落戶制度。 事實上,對於這類戶口遷移中的問題《意見》明確,將認真落實優先解決存量的要求,重點解決進城時間長、就業能力強、可以適應城鎮産業轉型升級和市場競爭環境的人員落戶問題。不斷提高高校畢業生、技術工人、職業院校畢業生、留學回國人員等常住人口的城鎮落戶率。 推進 農村人口將有序“市民化” 農民工是農業轉移人口的主體,是我國改革開放以來伴隨著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成長的新型勞動大軍。本次戶籍制度改革,將對農民工逐步融入城市具有重要作用。 “在中國經濟增長過程中,龐大的農民工群體發揮了十分巨大、同時也是不可替代的作用。”李克強總理在7月30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時説,“有研究顯示,中國近幾十年快速發展靠的是人口紅利,這個紅利很大程度上就是農民工的貢獻。” 他強調,農民工群體在我國現代化進程中仍將長期存在,各級政府要堅持以人為本、改革創新,做好為農民工服務的各項工作,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李克強特別強調,對於長期居住在城市並有相對固定工作的農民工,要逐步讓他們融為城市“新市民”,享受同樣的基本公共服務,享有同等的權利。不能把他們視為城市的“二等公民”。 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目前,從農村土地上流出的勞動力人口,約有2.7億仍為農村戶籍。其中約1.7億為流入城鎮的農民工,約1億是在本鄉鎮從事非農業生産的農村戶籍人口。加上未經統計的上述農業轉移人口的家眷,我國農村流出人口的總量在3億人左右。 一位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的專家表示,農村人口市民化既面臨極高的經濟成本,也具有相當的經濟發展紅利。從世界各國發展經驗看,伴隨農村人口的城市化,城市經濟功能及規模效應將進一步增強,經濟發展潛力可以進一步被發掘。 對於“市民化”的感受,一位在北京工作的“90後”美容師小周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目前自己沒有戶口,沒有社保、沒有住房、工資水平也不高,雖然想留在北京,但總認為“缺乏保障”,如果能在社會保障、住房、就業,甚至以後子女教育方面真正跟本地人“平等”,也許才能真正感覺融入這裡的生活。 對此,清華大學社會科學學院副教授鄭路表示,新生代農民工傾向於選擇層級相對較高的城市定居。這就要求我們在戶籍改革進程中統籌社會資源的均衡配置,在養老、醫療、住房、社會保障、教育等方面逐漸實現資源均衡、機會均等,真正使戶口脫離隱形福利,也就增強了人口自由流動的可能性。 “戶籍制度改革不能一蹴而就,也不是僅僅是改戶口本的問題。”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陳錫文表示,要吸引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落戶,還需要解決農民工的就業機會問題、住房問題、社會保險問題,以及子女就學問題等。 事實上,此次《意見》也要求,切實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的合法權益,完善農村産權制度,擴大基本服務的覆蓋面,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隨遷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權利,完善就業失業登記管理制度,加快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加快實施統一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把進城落戶農民完全納入城鎮化住房保障體系等。 此外,不得以犧牲農民已有權利作為進城的交換條件,要尊重農民的合法財産權。《意見》對於切實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權益做出要求,包括完善農村産權制度,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記者 李唐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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