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法規規章8月1日起施行 新版食品農藥殘留國標“史上最嚴”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7-31 18:0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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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7月31日電(記者  白陽)8月1日起,一批法規和部門規章開始實施。其中,被稱為“史上最嚴”的食品農藥殘留國家標準基本覆蓋日常消費的食品種類,為確保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提供了法定技術依據。 

新版食品農藥殘留國標與國際接軌

由農業部與國家衛生計生委聯合發佈的新版食品安全國標《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8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版標準規定了387種農藥在284種食品中的3650項限量指標,較此前標準分別增加了65種農藥、43種食品及1357項限量指標。

新國標覆蓋了蔬菜、水果、穀物、油料油脂、糖料、飲料、調味料、堅果、食用菌、哺乳動物肉類、蛋類、禽內臟和肉類等12大類作物或産品,特別是首次制定了果汁、果脯、幹制水果等初級加工産品的農藥殘留限量值,基本涵蓋百姓經常消費的食品種類。

針對蔬菜、水果、茶葉等鮮食農産品農藥殘留多發的問題,新國標為115種蔬菜和85種水果制定了2495項限量標準,新增的蔬菜水果限量佔新增總限量的67%。

據悉,新國標中,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已制定限量標準的有1999項。其中約91%的國家標準等同或嚴於國際食品法典標準,共1811項。

央行對銀行結售匯業務“簡政放權”降低業務門檻

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銀行辦理結售匯業務管理辦法》自8月1日起施行。與此前的《外匯指定銀行辦理結匯、售匯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相比,新修訂的管理辦法降低了銀行結售匯業務市場準入條件,取消部分行政許可和資格要求,從事前審批為重轉向以事後監管為重,賦予銀行更大的自主權。

管理辦法將結售匯業務區分為即期結售匯業務和人民幣與外匯衍生産品業務,分別制定管理規範;同時,轉變了銀行結售匯頭寸管理方式,以充分發揮市場主體在外匯業務發展中的主觀能動性。

管理辦法明確指出,銀行可以根據經營需要一併申請即期結售匯業務和人民幣與外匯衍生産品業務資格。銀行辦理結售匯業務時,可以根據經營需要自行決定掛牌貨幣,並應當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銀行匯價管理的相關規定。

據悉,該辦法的執行將增加一部分原本不具有結售匯資格的金融機構,央行和外匯局還將根據管理辦法進一步細化銀行結售匯業務管理的相關事項。

軍事設施保護法修改統籌軍地發展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的決定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法律將適應現實需要,進一步完善統籌兼顧機制和保護措施,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和軍事設施保護。

根據保護法,設有軍事設施的地方,有關軍事機關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建立軍地軍事設施保護協調機制,相互配合,監督、檢查軍事設施的保護工作。

保護法規定,軍事設施因軍事任務調整、周邊環境變化和自然損毀等原因,失去使用效能並無需恢復重建的,軍事設施管理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程序及時報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或者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授權的機關批准,予以拆除或者改作民用。軍隊執行任務結束後,應當及時將設立的臨時設施拆除。

法律對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行為進行了細化,增加了“破壞軍用無線電固定設施電磁環境,干擾軍用無線電通訊,情節嚴重的”和“其他擾亂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管理秩序和危害軍事設施安全的行為,情節嚴重的”兩方面內容。

責任編輯: 呂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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