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1日電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網站1日發佈公告稱,自今年10月1日起,工商總局將停止實施汽車總經銷商和汽車品牌授權經銷商備案工作。 自8月20日起,工商總局將不再接收汽車供應商報送的備案材料。對已接收材料中符合備案條件的汽車總經銷商和汽車品牌授權經銷商名單,將在9月份最後一批備案名單中公佈。 停止實施備案工作後,從事汽車品牌銷售的汽車經銷商(含總經銷商),按照工商登記管理相關規定辦理,其營業執照經營範圍統一登記為“汽車銷售”。根據工商總局公佈的備案名單文件,已將營業執照經營範圍登記為“××品牌汽車銷售”的汽車總經銷商和汽車品牌授權經銷商,可以申請變更登記為“汽車銷售”。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依法強化對汽車經營行為的監管,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