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北京市環保局正式發佈《北京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劃定方案(試行)》(以下簡稱“方案”),界定了原(散)煤、粉煤、燃料油等十余種高污染燃料種類。根據“方案”,今年年底前,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將率先建成禁燃區,到2020年年底前,城六區將全面“禁燃”。在禁燃區內,單位和個人均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取而代之的是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居民取暖、炊事等也不再使用燃煤。 所有煤製品均列為高污染 禁燃區是指市政府劃定的禁止銷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區域,該區域內的單位和個人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將全面使用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方案”中界定的高污染燃料包括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水煤漿、型煤、燃料油(重油、渣油、重柴油等)、石油焦、油頁巖、各種可燃廢物、直接燃用的生物質燃料(樹木、秸稈、鋸末、稻殼、蔗渣等)、除生物氣化利用外其它加工成型的生物質燃料以及國家規定的其它高污染燃料。 市環保局大氣環境管理處副處長劉煒介紹,就北京市高污染燃料的使用情況來看,煤炭仍是“主角”,以2012年能源消費結構為例,全市煤炭使用量大約為2270萬噸,佔25.4%。“與其他省市不同,北京市‘加碼’規定,將所有的煤製品都列為高污染燃料,在禁燃區內徹底禁用燃煤,包括居民取暖和炊事在內。”劉煒説,其他省市在禁燃區內還保留了燃煤電廠、居民用煤設施等,相當於換了一種形式保留煤的使用,而北京的要求更為嚴格。 北京市2013年至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中明確提出,到2017年,全市燃煤總量要比2012年削減1300萬噸,必須控制在1000萬噸以內;其中,優質能源消費比重要從2012年的74.6%提高到90%,煤炭佔能源消費的比重要下降到10%以下。據悉,北京的燃煤消費量近年呈連續下降趨勢,空氣中的二氧化硫濃度也隨之大幅下降,這説明壓減煤等高污染燃料對空氣質量改善有重要作用。 亦莊年底前率先建成禁燃區 記者了解到,禁燃區的範圍包括城六區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全境,遠郊區縣10個新城建成區和全市市級及以上開發區。針對不同區縣的實際情況,“方案”劃定了各區縣禁燃區的建成時限。其中,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亦莊)全境將於今年年底前建成禁燃區。 劉煒透露,目前,亦莊的建設進度比較理想,去年剛完成一座燃煤鍋爐的清潔能源改造,同時全區也在大力查處違規使用茶爐大灶的行為。“可以説,亦莊的煤炭使用量已經很小,基本只存在於違規行為中。” 根據“方案”要求,明年年底前,東城區和西城區全境也將完成禁燃區的建設。劉煒説,東城和西城目前煤炭的使用量也不算大,大概在10萬噸以內,建設難度相對較小。 石景山區全境將在2017年年底前建成禁燃區;朝陽區、海淀區、豐台區全境將在2020年年底前建成禁燃區,其中2015年年底前實現無燃煤鍋爐,到2017年轄區內的開發區和四環路以內區域建成禁燃區。 此外,到2017年,遠郊區縣10個新城建成區40%的區域建成禁燃區,市級及以上開發區全部建成禁燃區;到2020年建成區80%的區域為禁燃區。“建設最困難的區縣應該是延慶縣,因為地理位置等原因,將建議其擴大地熱資源等。”劉煒説。 區縣年前上報禁燃區建設方案 “方案”要求,各區縣政府將負責組織禁燃區的建設工作,年底前將禁燃區的建設方案上報市政府備案。在禁燃區內要實施“只減不增”的原則,任何單位不得新建、擴建高污染燃料燃用設施,也不得將其他燃料燃用設施改造成高污染燃料燃用設施。 劉煒表示,對於各區縣現有的高污染燃料燃用設施,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予以拆除或者改用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高污染燃料銷售單位也要逐步取消禁燃區內的銷售網點;對逾期繼續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將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罰。 為保障禁燃區建設的進行,各區縣應將禁燃區監管納入“網格化”管理範圍,嚴厲查處違反禁燃區管理要求的行為,同時,市區縣政府督查部門將禁燃區建設和監管工作納入督查重點,並及時考核任務完成情況,對未完成任務的,要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法律責任。此外,燃氣、電力等清潔能源供應單位也將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力度,滿足禁燃區內清潔能源的供應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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