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5日電 日前,中共中央紀委對江西省原副省長姚木根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姚木根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或通過其親屬收受鉅額賄賂。
姚木根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姚木根開除黨籍處分;由監察部報請國務院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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