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煤炭經營監管辦法》發佈 9月1日起施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8-06 21:57 來源: 發展改革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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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
第13號

    《煤炭經營監管辦法》已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辦公會討論通過,現予發佈,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04年12月27日發佈的《煤炭經營監管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25號)同時廢止。

主任:徐紹史
2014年7月30日

責任編輯: 穆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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