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海關以監管互認推動貿易便利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8-08 13:50 來源: 海關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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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8日,隨著載有特定商品的中俄進出境車輛同時通過綏芬河-波格拉尼奇內口岸,中俄海關監管結果互認合作項目在綏芬河口岸正式啟動,項目啟動工作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俄羅斯聯邦海關署聯合主辦。

    “監管結果互認”是指兩國海關在預先信息交換的前提下,進口國口岸海關對特定商品認可對方監管結果,免於重復查驗並直接放行。也就是經中國海關(俄羅斯海關)查驗的出口貨物,俄羅斯海關(中國海關)一般不予查驗,直接放行予以通關便利。

    自中俄海關雙方於今年5月至7月進行業務測試和試運行以來,已有61票貨物通過該項目順利通關,其中進口鋸材976噸,出口果菜526噸。以中國出口貨物為例,凡是在合作試點口岸從事特定商品進出口的企業均可以向海關提出適用該項目,經中國海關查驗並辦結出口手續後,在俄羅斯海關通關時,憑中國海關簽發的“關封”,即可實現快速通關,此舉節省了貨物通關時間,降低了企業進出口成本,同時也節省了雙方海關監管資源。

    目前僅限試點口岸的特定商品適用“監管互認”程序,試點口岸是指東寧-波爾塔夫卡,綏芬河公路-波格拉尼奇內,特定商品是指中方出口的果菜和俄方出口的鋸材。

    隨著合作的深入開展,雙方將積極研究逐步擴大商品範圍,為更多中俄進出口企業提供雙向通關便利。

    該項目是中俄兩國總理定期會晤議定事項中海關合作的重要成果之一,“監管結果互認”是以認可對方海關監管結果為前提的海關合作,是各國海關間較為深入的務實合作方式,充分體現了兩國促進雙邊貿易發展和海關執法合作的強烈意願。

    經中俄海關雙方反復磋商,于2013年10月22日,中俄總理第十八次定期會晤期間,雙方海關署長在兩國總理的共同見證下,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俄羅斯聯邦海關署關於開展特定商品海關監管結果互認的議定書》,並由雙方邊境海關組織具體落實工作。

    海關總署監管司司長徐道文、俄聯邦海關署通關監管總局局長茹科夫、哈爾濱海關副關長王富寬等中俄海關關員及綏芬河市委書記趙連鈞、市長王居堂、相關企業代表共同見證了這一歷史時刻。

責任編輯: 劉笑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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