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蘭州8月10日電(記者 王博、黃文新)根據審計機關近日向甘肅省人大常委會報告的2013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甘肅省去年審計發現違規問題金額達12.26億元。 報告稱,自去年7月以來,甘肅省審計廳共完成對財政廳等12個省級單位的預算執行審計,對全省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等12項專項資金進行了審計,同時對白銀市、武威市、張掖市政府和28個縣區政府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發現違規問題金額12.26億元,促進撥付到位資金6.93億元,挽回損失116.23萬元,調整賬務、歸還原資金渠道等金額4.58億元,被審計單位採納審計建議111條,完善規章制度115項。 審計機關在對甘肅省2012至2013年扶貧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審計中發現,在資金使用方面,滯留閒置資金1.95億元,擠佔挪用資金1092.54萬元,配套資金未落實1.16億元,資金管理不規範2112.62萬元。項目管理方面,擅自調整項目計劃3645.3萬元,項目管理不規範,建設發展緩慢。 此外,審計還發現甘肅省市州、縣區財政收支中存在的一些共性問題。市州主要是預算編制不夠細化、未及時徵繳土地出讓金、滯留專項資金;縣區主要是財政管理改革不到位、收入徵管不規範,基層單位和鄉鎮財務管理薄弱,項目進度緩慢,擠佔挪用專項資金等問題較為突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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