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委對自治區綠化委員會副主任彭振華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彭振華在擔任和田地委委員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鉅額賄賂、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 彭振華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審議並報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彭振華開除黨籍處分;由自治區監察廳報請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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