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8月12日電(記者陳寂)據廣東省人社廳11日公佈,廣東省已有19市正式實施大病醫保,廣州與深圳正在加緊制定出臺實施方案,年底前所有地市將全面實施大病保險。 廣東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解釋,大病保險是在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進行“二次報銷”的制度,即大病後其個人年度負擔的符合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達到起付標準後,就納入大病保險“二次報銷”範圍,與基本醫保一併實行“一站式”即時結算。 據了解,目前廣東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起付標準原則上與上一年度當地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相當,並且不高於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目前全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起付標準平均為1.5萬元。2013年,廣東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籌資平均為每人每年20元。 關於大病保險的報銷比例,國家和廣東省大病保險辦法均規定,大病保險“二次報銷”比例不低於50%,並可按醫療費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則上醫療費用越高的支付比例越高。2013年,廣東大病保險的封頂線平均為18萬元,加上基本醫療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達43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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