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提出:紀念性建築使用年限不得低於100年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8-13 15:4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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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濟南8月13日電(記者袁軍寶)為了提升房屋抗震等質量安全水平,山東省政府近日下發《關於進一步提升建築質量的意見》,提出一般建築正常使用年限不得低於50年,紀念性建築和重要建築不得低於100年。 

山東省省長郭樹清説,現在很多建築不到二三十年就已成危樓。一些地區地震造成的重大人員傷亡,再次為建築質量敲響了警鐘。在城鎮化過程中,一定要把提升建設質量和建築品質放在突出位置。山東全省城鎮和廣大農村要以綜合抗禦6級左右地震為標準進行抗震設防。

近年來,山東省建築質量穩中有升,但也存在建設標準低、使用期限短、功能不完善、質量通病屢治不止等問題。為此,山東省提出要抓住城鎮化加快推進、城鄉大規模建設的機遇,充分考慮抗震設防的需要,強化建築材料監管,完善見證取樣和檢驗驗收制度,杜絕使用“瘦身鋼筋”“粉末磚頭”等不合格建材。

在抗震方面,山東提出要嚴格遵循建築抗震規範進行設計、施工,通過科學有效的抗震設防,保證建築物小震不壞、中震可修、大震不倒。

責任編輯: 楊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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