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出臺關於加快遠洋漁業發展六條措施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8-17 10:40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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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推動海上絲綢之路構建與發展,福建省政府近日出臺關於加快遠洋漁業發展六條措施,從扶持遠洋漁船更新改造、建設遠洋漁業綜合基地、提升遠洋捕撈産品精深加工和綜合利用水平、加強科技創新和人才培養、強化財政金融支持、提高遠洋漁業通關效率等方面入手,力爭到2017年,全省遠洋漁船規模達700艘,遠洋捕撈産量達60萬噸,産值80億元;培育産值億元以上遠洋漁業龍頭企業10家,建成15個境內外遠洋漁業基地。

    凡總部設在福建或在福建註冊設立獨立法人機構的遠洋漁業企業,建造或購買具有捕撈配額的大型金槍魚圍網船(1000總噸以上)、超低溫金槍魚延繩釣船(500總噸以上)、大型魷魚釣船(1000總噸以上)等遠洋漁船的,省裏每年按其貸款餘額的5%給予貼息,每艘船累計不超過600萬元。同時,省級和設區市財政分別對船長24米以下的小型過洋性遠洋漁船更新改造給予漁船造價5%的經費補助。

    福建省對遠洋漁業産業園區項目用地、用海優先予以保障,對省發改委、海洋漁業廳認定的遠洋漁業産業園區,省級預算內投資資金給予適當補助或貼息,最高可達500萬元。

    根據安排,福建省每年將選擇3個漁場,實施遠洋漁業作業漁場漁業資源探捕及相關科研工作,每個項目扶持100萬元;每年培訓1000名遠洋漁業職務船員、3000名遠洋漁業普通船員;支持廈門海洋職業技術學院等高校擴大船舶駕駛、輪機、漁業捕撈等相關專業招生規模。(記者 張靜雯)

責任編輯: 肖磊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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