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安8月20日電(記者 陳鋼、張宸)陜西省19日公開通報一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的事件:在一次吃請聚會中,個別幹部“趕場聚會”“酗酒不雅”,儘管是自費聚會,但給幹部隊伍形象造成不良影響和後果。最終,3人被免職調離、4人被黨內嚴重警告、3人被黨內警告、1人被誡勉談話、3人被調離。 一次自費聚會,讓包括區縣一把手、組織部門幹部在內的多名領導幹部受到黨紀嚴肅處理,這再次對黨員領導幹部發出警示:黨員幹部任何時候應嚴格自律,決不能觸碰八項規定“高壓線”。 知情人士透露,“酗酒不雅”是相關幹部在聚會中因相互敬酒發生爭吵,隨後又非常誇張地相互道歉。大庭廣眾之下,如此讓人啼笑皆非的行為確實損害了幹部隊伍的形象。此外,吃喝宴請中,管人的組織部長和被管的官員在同一酒桌上把酒言歡,這意味著即使是自掏腰包,也會讓人對選人用人的公平性生疑。 中央八項規定給黨員幹部樹立了一條不可觸碰的“高壓線”,但當前,一些幹部在執行時還存在不堅決、不徹底的問題,落實還存在陽奉陰違的情況。八小時以外、隱蔽的會所、培訓中心等“避風港”應引起各級黨組織的高度重視。對各種頂風違紀、變通違紀的行為,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並及時向社會通報,起到震懾和警示作用,營造基層良好的政治生態。 表面看,“趕場聚會”“酗酒不雅”是八小時以外黨員幹部的“私事”。但八項規定是對黨員幹部廉潔從政的基本要求,“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己”,這意味著黨員幹部要時時刻刻嚴格要求自己,而非八小時之外就可以放鬆要求。領導幹部的“私時”“私事”決不能天馬行空,放鬆自我約束。 黨員幹部應真正把中央八項規定內化為黨性修養、品德修養的一部分,在生活、工作中的每一件小事上都嚴於律己,抵得住誘惑、經得起考驗、管得住小節。如此,方能無愧於人民群眾的信任和重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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