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8月21日電(記者 劉翔霄)今年10月起,山西將試行省、市、縣三級食品藥品安全“黑名單”管理制度,出現18種情形之一的生産經營者將被列入“黑名單”。 記者從21日召開的山西省食品藥品監管工作會上了解到,這些情形包括:受到責令停産停業、吊銷許可證、撤銷批准證明文件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嚴重行政處罰的;採取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等不正當手段騙取行政許可的;因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違禁藥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生産經營食品的,使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産經營食品的;偽造或故意破壞涉案現場,轉移、隱匿、偽造或者銷毀有關證據資料,拒絕提供有關情況或資料的等。 山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發文件明確,這一舉措依據食品安全法、藥品管理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訂。“黑名單”相關信息將通過政務網站公佈,必要的在媒體曝光,實行動態管理,入列者將被重點監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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