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單位個人不得違規開展埃博拉病毒培養等實驗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8-21 20:5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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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8月21日電(記者 胡浩)記者21日從國家衛生計生委了解到,國家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專家委員會衛生專業委員就埃博拉病毒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作出決議,要求埃博拉病毒相關實驗活動應嚴格按照《人間傳染的病原微生物名錄》的要求,在相應的生物安全級別實驗室開展實驗活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規開展埃博拉病毒培養和動物感染等實驗活動。

    國家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專家委員會衛生專業委員們認為,目前西非地區埃博拉出血熱疫情防控形勢較為嚴峻,為加強我國埃博拉病毒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應遵從以下決議:

    一是埃博拉病毒相關實驗活動應嚴格按照《人間傳染的病原微生物名錄》的要求,在相應的生物安全級別實驗室開展實驗活動;二是埃博拉病毒培養和動物感染等實驗活動必須在取得實驗活動資格的生物安全4級(BSL-4/ABSL-4)實驗室內按規定進行,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違規開展相關實驗活動;三是嚴格禁止利用基因操作技術開展埃博拉病毒反向遺傳修飾等實驗活動,其他涉及相關基因操作實驗應嚴格按照《人間傳染的病原微生物名錄》中的規定執行;四是未經培養的感染性樣本進行病原檢測等實驗時,應在生物安全三級實驗室內進行分裝、滅活等實驗活動,實驗室廢棄物必須經過壓力蒸汽滅菌處理;五是開展臨床檢驗時生物安全風險較大,建議相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制定相應方案;六是臨床樣本的採集、運輸、檢驗過程中應做好個人防護,應在標準防護基礎上,加強接觸和呼吸道等防護措施;七是埃博拉病毒或樣本的運輸應按照A類感染性物質包裝運輸要求進行,運輸審批按照《可感染人類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運輸管理規定》執行;八是相關毒種和樣本的引進、轉讓及保存等應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責任編輯: 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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