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産法擬修改強化安全生産主體責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8-26 07:20 來源: 新華社
【字體: 打印本頁

新華社北京8月25日電(記者徐慶松、崔清新)安全生産法修正案草案25日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審議。草案二審稿強化了安全生産主體責任。

草案在第一條增加了“安全生産工作應當以人為本,按照安全發展戰略的要求”的表述。

安監總局政策法規司副司長鄔燕雲指出,財産與人的生命相比,生命更加重要,安全生産應當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另外,通過此次修法,安全生産的擺位問題也更加明確。

草案規定,礦山、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和用於生産、儲存、裝卸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竣工投入生産或者使用前,應當由建設單位組織對安全設施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生産和使用。建設單位對驗收結果負責。安全生産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建設單位驗收活動的監督檢查。

鄔燕雲認為,此次修法將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由主管部門驗收,改為由建設單位驗收。按照本屆政府簡政放權的思路和國外通行的慣例,由建設單位負責驗收,可以強化企業安全生産的主體責任,減少企業負擔。另外,主管部門從源頭仍會嚴把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關和最後安全生産許可證發放這兩道程序。

草案增加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産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督辦制度,督促生産經營單位消除重大事故隱患。

鄔燕雲認為,現實中需要督辦的情況主要有兩種:一是生産經營單位不願意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整改;二是生産經營單位雖然有意願整改,但會遇到一些難以協調的問題。這都需要負有安全生産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進行督辦,幫它們進行協調,以達到排除隱患的目的。

責任編輯: 劉笑迪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於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