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居民養老參保繳費補貼翻番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8-27 08:39 來源: 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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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今年起,北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繳費首次實現分檔次補貼、多繳多補,最高每人每年補貼90元,而原來是“一刀切”的30元。此外對於從明年開始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無論男女,領取待遇年齡統一為60歲。

    繳費補貼最高每人每年90元

    昨天(26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發佈《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暨實施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進行了進一步的規範和完善。

    北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實行定額繳費,參保人最高繳費檔次標準原則上不超過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年繳費額。“今年,居民養老保險個人年繳費額度為1000元至7420元,在此區間參保人可任選。”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居民養老保險處處長沈哲恒説,不過根據往年數據,參保人繳費多選擇下限1000元檔,因此領取的養老待遇也相對較低。

    為了強化多繳多得、多繳多補的制度激勵機制,今年北京市再次提高參保繳費財政補貼力度,首次實行分檔補貼制度:個人繳費在1000元至2000元之間,每人每年補貼60元;個人繳費2000元及以上的,每人每年補貼90元。而在此之前,無論繳費多少,財政補貼都是每人每年30元。“此次提標後,預計財政經費還將增加2000萬元至3000萬元,個人繳費和財政補貼全部計入個人賬戶。”沈哲恒介紹。

    城鄉居民養老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目前,北京市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平均每人每月481元,其中基礎部分為430元,全部由財政投入,佔養老金總水平的89.4%,僅2013年這項財政投入就達14.25億元。

    明年新參保居民60周歲可領錢

    此次出臺的新政還有一大變化。自2015年1月1日起,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員,需要累計繳費滿15年,無論男女,必須年滿60周歲才可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北京的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建立較早,此前北京市規定的待遇領取年齡是男60歲、女55歲,此次與國家規定進行了統一。”沈哲恒説,不過,在2014年12月31日前參保繳費者,仍按原規定執行。“由於是過渡期,所以也提醒適齡人群應儘量在今年年底前參保,凡是今年參保繳費的居民,繳費補貼可按新標準執行,即每人最高可補90元。”

    兩類大齡“新人”可一次性多繳

    對於2015年1月1日起新參保的人員中,有兩類大齡人員享受特例:北京市居民2009年1月1日(北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建立時間)已超過了45周歲;外省進京落戶人員在2013年1月1日(全國新農保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實現全覆蓋時間)超過45周歲的,為保證他們在到達退休年齡後能享受養老待遇,除按規定逐年繳費外,也允許這兩類參保人一次性多繳,以增加個人賬戶額度,但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其他人員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明年新參保人員,如果因個人原因間斷繳費,到年滿60周歲時繳費還不足15年的參保人,須延期並逐年繳費,直到滿足按月領取待遇條件為止。

    此外,如果參保人在領取待遇前或待遇後去世的,個人賬戶資金餘額可依法繼承。(記者 袁京)

    新聞延伸

    職工和居民養老保險可互轉

    對於在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都有繳費的人員,可以實現互轉。

    新政實現後,參加居民養老保險人員在繳費期間戶籍遷移的,無論是北京市內還是省市間遷移,都需要轉移居民養老保險關係,一次性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並按規定在戶籍地繼續參保,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如果北京市戶籍參保人將居民養老保險關係轉入外省市的,需按照轉入地的規定辦理轉移接續手續。但如果參保人已領取了養老待遇,那麼無論戶籍是否遷移,都不再轉移養老保險關係。

    職保和居保互轉具體有三種情況:

    北京市戶籍居轉職:北京市戶籍的參保人符合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時,可以申請將居民養老保險轉入職工養老保險,按照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計發待遇。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併入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北京市戶籍職轉居:北京市戶籍參保人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不滿十五年的,可以申請從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居民養老保險,繼續按居民養老保險的規定參保繳費,等達到領取條件時再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計發待遇。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合併計算為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併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外埠戶籍轉接: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外埠戶籍人員,需要先確定待遇領取地,並將職工養老保險關係歸集到待遇領取地,再辦理銜接手續。外埠戶籍人員在本市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滿10年以上且具有永久性個人賬戶的,即可將待遇領取地確定為本市,可以申請將居民養老保險轉入職工養老保險,並按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計發待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併入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合併、也不折算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此外,參保人不得同時領取職工和居民兩項養老保險待遇,否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係將被終止並解除,除政府補貼外的個人賬戶餘額退還本人,已領取的基礎養老金須退還。

    新聞內存

    城鄉居民養老險實現“七統一”

    截至6月底,北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180.1萬人,續保率達95%,其中包含城鎮居民11.4萬人、農村居民168.7萬人。已有34.8萬名城鄉居民享受了養老待遇,其中城鎮居民2.8萬人、農村居民32萬人。目前,北京市已建立和實現了“職保+居保”的城鄉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體系,實現了適齡人群城鄉養老保險的全覆蓋,現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現了“七個統一”:

    1、統一制度模式,實行個人賬戶與基礎養老金相結合;

    2、統一繳費標準,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繳費標準統一;

    3、統一養老保險待遇,基礎養老金標準全市統一,個人賬戶計發標準全市統一;

    4、統一銜接辦法,在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均有繳費的人員,可以實現相互間的轉移和接續;

    5、統一實施養老金的正常調整機制,將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待遇的調整統一納入全市各項社會保障待遇聯動調整機制;

    6、統一基金管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納入區縣財政專戶,實行全市統一制度,區縣單獨核算和管理;

    7、實行統一收繳和發放,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和發放,全部由銀行代扣代繳和代發。

責任編輯: 穆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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