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5日,《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備受關注的不動産登記制度終於邁出了實質性步伐。8月27日,國土資源部不動産登記局常務副局長冷宏志,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社科院長城學者孫憲忠做客中國政府網在線訪談,與網友在線交流,回答網友關心的熱點問題。 不動産統一登記對完整保護權利人合法財産權意義重大 對於如何實現不動産統一登記,有個時間表,即4年左右建立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冷宏志介紹,總體安排是:2014年基本完成各級職責整合,建立基礎性制度;2015年健全配套制度,平穩有序實施;2016年全面形成制度體系,正常有效運行;2017年實現信息共享,依法公開查詢。 談到建立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的意義,冷宏志認為,首先,建立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有利於更好地保護不動産權利人合法財産權,保障不動産交易安全,維護正常的市場交易秩序。第二,建立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有利於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統一登記後,理順了部門職責關係,將房屋登記、林地登記、草原登記、土地登記以及海域登記的職責整合由國土資源部一個部門承擔,可以大大減少政府行政成本,提高辦事效率,提高政府的公信力。第三,建立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有利於方便企業、方便群眾,減輕當事人的負擔。統一登記之後,將分散在多個部門的不動産登記職責整合由一個部門承擔,減少辦證環節,可以讓當事人少跑路,減輕當事人負擔,方便企業和群眾。不動産作為老百姓的重要財産,需要有明確的登記法律法規予以保護。 孫憲忠亦表示,從物權法的角度來説,建立統一登記是必須要實行的,他們兩者存在必然的聯絡。 不動産登記核心:機構、簿冊、依據和信息平臺四統一 冷宏志表示,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在立法上要遵循這些思路:一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的要求,落實不動産統一登記“四統一”的要求。不動産統一登記的核心是要做到登記機構、登記簿冊、登記依據和信息平臺“四統一”。二是保護和穩定物權。不動産統一登記是行政管理體制的改革,目的是方便群眾,提高行政效率,不是對産權關係的調整。三是把便民利民和方便群眾貫穿始終。《暫行條例》明確,不動産登記遵循嚴格管理、穩定連續、方便群眾的原則。不動産登記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和門戶網站公開申請登記所需材料目錄和示範文本等信息。不動産登記機構能夠通過互通共享取得的信息,不得要求不動産登記申請人重復提交,等等。 確保證書繼續有效,提高服務水平,更加便民利民 “國家實施不動産統一登記,只是將分散在各個部門的登記工作進行整合、融合,由一個部門按照統一的標準和要求來承擔,不是另起爐灶。”冷宏志解釋。他表示,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實施後,原先老百姓依法取得的各類權利證書繼續有效,企業和群眾辦理不動産登記手續將更加方便。為保持工作的穩定連續,今後將採取以下主要措施:一是確保證書繼續有效。按照“不變不換”的原則,做好新舊證書銜接,現有證書繼續有效,適時組織地方發放新的統一證書,不增加企業和群眾負擔。二是更加便民利民。通過設立統一的窗口,減少辦證環節、優化辦證流程,採取“一站式”服務、“首問負責”等措施,更好地方便企業和群眾申請辦理不動産登記。三是進一步提高服務水平。進一步厘清政府與市場的關係,通過將一部分非政府職能推向市場或向市場購買服務,積極培育和健全市場服務體系,充分發揮仲介組織積極作用,更好地服務企業和群眾。 只有獲得登記才能夠獲得法律承認和保護 談到不動産登記為何採取申請的原則,孫憲忠表示,在現實生活中,如果在有登記的情況下,就能夠獲得法律充分的承認和保護。沒有登記的話,常常就得不到法律的保護和承認。一個不動産的權利人要充分意識到,只有獲得登記才能夠獲得法律的充分承認和保護,所以就必須要積極主動辦理登記。權利是你的,國家不能強制性的,但是你要獲得國家的保護,就要積極主動申請登記,這就是申請原則的基本依據。 加快推進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發證工作 冷宏志表示,農村土地、房屋等是不動産統一登記的重要內容,要加快推進,這既是維護農民權益的重要手段,推進農村改革的産權基礎和法律保障,也是中央的明確部署和要求。目前,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已經基本完成,實現了全覆蓋,下一步將繼續深化完善有關成果。按照中央有關部署,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發證工作將加快推進,國土資源部與財政部、住建部、農業部、林業局已經聯合下發文件,將農房等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納入工作範圍,實現統一調查、統一確權登記、統一發證,力爭儘快完成房地一體的調查確權登記頒證工作。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納入不動産統一登記範圍後予以五年的過渡期,目前正在試點推進。(盧靜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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