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29日電(記者黃小希)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29日分組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實施情況的報告。如何更好地關愛保護農村留守兒童,成為與會者關注的焦點。 翻開侵犯未成年人的案例,受害人多為缺乏家庭監護的農村留守兒童、城鄉流動兒童、離異家庭子女等。有關檢察機關的案件調查顯示,在全部未成年被害人中,相當一部分為留守和流動未成年人。 蔣巨峰委員説,儘管近年來勞務輸出地的政府部門及社會團體等,越來越重視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的關愛與保護,並採取了很多有效措施,也取得了不錯的效果,但從根本上講,農村留守兒童遠離父母,父母關愛與保護的缺位,導致這一群體的保護仍是最易出問題的薄弱環節。 針對解決農村留守兒童與父母分離的問題,蔣巨峰委員建議,應加快勞務輸入地農民工落戶的步伐,儘快讓他們轉為當地居民,並同步解決好住房及社會保障等問題,使農村留守兒童能夠與父母團聚。勞務輸出地要有意識地將招商引資與産業梯度轉移結合起來,使勞務輸入地的一些産業,特別是勞動密集型的産業轉移到勞務輸出地,使農民工能夠在家鄉打工。同時,要創造條件,出臺引導和激勵政策,讓一部分有條件的農民工回鄉創業,從而實現農村留守兒童與父母的團聚。 吳恒委員發現,不少鄉鎮、行政村設立了愛心電話,方便孩子和外出務工的父母通電話。一些鄉鎮還設立了專門場所,為留守兒童提供幫助。 “但是我覺得還要進一步加大力度,並且要有緊迫感。”吳恒説,孩子是國家的未來,讓留守兒童成長為棟樑之材,需要給予更多的關愛,建議加強立法方面的工作,研究制訂與未成年人保護法及相關法律相配套的行政法規、司法解釋,適時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 蔡昉委員認為,農村留守兒童、城鄉流動兒童現象的出現,一大原因在於城鄉分割的現狀沒有得到改變。“這一兒童群體的存在,足以構成我們加快推進城鄉一體化,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加快推進農民工的市民化改革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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