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臺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實施意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8-31 08:53 來源: 安徽日報
【字體: 打印本頁

    日前,安徽省民政廳、省財政廳出臺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實施意見,以城市流動人口、農村留守人員、困難群體、特殊人群和受災群眾的個性化、多樣化需求為重點,組織開展政府購買社會工作專業服務,並對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的購買和承接主體、購買程序等作出細緻規定。

    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的範圍包括以城市流動人口、農村留守人員、困難群體、特殊人群和受災群眾為重點對象的社會工作專業服務,及以社會工作服務規劃與政策研究、社工人才教育培訓等為內容的社會工作綜合服務。社會工作專業服務具體涵蓋為流動人口提供生活扶助、就業援助、生計發展、權益維護等服務,幫助農村留守兒童、婦女和老人緩解生活困難,為老年人和殘疾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社會參與、代際溝通服務等。

    各級政府是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的主體。購買社會工作服務原則上應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進行。對只能從有限範圍服務機構購買,或因技術複雜、性質特殊而不能確定具體服務要求、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的社會工作服務項目,經同級財政部門批准,可以採用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方式購買。對只能從唯一服務提供機構購買的,經同級財政部門批准並向社會公示後,可採取單一來源採購方式組織採購。(汪國梁)

責任編輯: 林巧婷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於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