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國有林場改革試點亮點頻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9-02 09:26 來源: 江西日報
【字體: 打印本頁

記者9月1日從江西省林業廳獲悉,2011年10月,經國家批准,江西省被列為全國國有林場改革試點省,2013年8月國家正式批復江西省改革試點實施方案,並與省政府簽訂目標責任狀,要求今年底全面結束,明年上半年將對江西省改革試點工作進行評估驗收。目前,江西省國有林場改革試點進入攻堅期。 

  按照國家有關國有林場改革試點的總體思路和部署,以及江西為全國國有林場改革提供經驗和借鑒的“特別”要求,江西省在強化國有林場改革組織領導的同時,出臺了國有林場改革指導意見,明確了改革的目標、方向、任務、時間節點,並出臺了《國有林場改革後執行提前退休政策具體操作辦法》和《未參保國有林場及其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政策規定》兩個重要的改革配套政策,為順利推進改革提供了強有力的政策支持;召開了兩次重要的全省性國有林場改革會議,且多次召開國有林場改革工作座談會和調度彙報會,較好地掌握了各地改革的動態;爭取中央補助資金19.73億元,佔全國7個試點省份改革補助資金總量的55%,同時省財政安排改革配套資金4.86億元,體現了國家和省委、省政府對江西省國有林場改革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完成了所有縣(市、區)國有林場改革實施方案的審核批復。

  在推進改革過程中,江西省一些地方結合自身實際,大膽創新,創造和總結了不少好的經驗與做法——

  在林場整合重組和性質界定方面,會昌縣、資溪縣、貴溪市將原企業性質的國有林場界定為公益性事業單位,實現了林場由企業向事業的轉型。

  在公益型林場編制核定方面,景德鎮市將全省面積最大的楓樹山林場定性為生態公益型林場;信豐縣3個國有林場按每人3000畝的標準核定事業編制143人,在現有職工中通過考試擇優聘用。

  在籌措改革資金和化解債務方面,作為國定貧困縣的尋烏縣、會昌縣,在沒有流轉處置國有林場山林資源資産的情況下,縣政府分別籌集改革資金4500萬元和1.3億元,用於職工安置補償、社保醫保以及化解林場債務等相關費用,目前兩個縣的改革任務已基本完成。

  在落實配套改革政策方面,貴溪、信豐、袁州、臨川等縣(市、區)認真落實林業行業特殊工種提前退休政策,給符合條件的職工辦理了提前退休手續或特殊工種證書。(張志勇)

責任編輯: 林巧婷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於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