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9月2日電(記者 裘立華)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2日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了一批重大食品犯罪案件。數據顯示,去年以來,浙江已經判決999人,刑罰最高的被判無期。 浙江高院刑二庭副庭長周德金説,自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浙江全省法院共受理危害食品安全一審刑事案件568件。其中2013年共受理357件,2014年1月至7月受理211件。 審結案件中,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461件,約佔85%;生産、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案件80件,約佔15%。生效判決被告人999人,其中2013年529人,2014年1月至7月470人。 在審結的案件中,一些案件在全國具有重大影響。如被告人柳立國等人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和生産、銷售偽劣産品案,最終導致金額為926萬餘元人民幣的此類劣質油流向食用油市場供人食用,金額為9065萬餘元的劣質油流入非食用油市場,最後柳立國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 又如被告人王清利用工業明膠生産食藥用膠囊,最後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120萬元;被告人邢岳俊等人利用病死豬肉加工粽葉豬腳,購進病死豬加工的全精豬肉共計70余萬斤,加工成粽葉豬腳後銷往浙江、江西、福建等地,銷售金額共計1100余萬元,最終邢岳俊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550萬元。 周德金認為,這主要是因為當前浙江省食品安全問題仍處於高發易發期,另一方面是浙江省不斷加大打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力度,促使案件數量持續上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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