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3日電(記者 王宇、李延霞)從一批批行政審批事項取消和下放,到工商登記制度改革的全面鋪開;從一份份“權力清單”的公佈,到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減少,作為政府自我革命的“先手棋”和宏觀調控的“當頭炮”,一年多來,簡政放權不斷向縱深推進,企業得以鬆綁,經濟活力得以迸發。 改革舉措密集出臺 凸顯壯士斷腕決心 8月19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再取消和下放87項“含金量”高的審批事項,其中取消68項,做到能取消的儘量取消、不下放,避免遺留尾巴。 簡政放權,被作為本屆政府開門第一件大事。一年多來,在取消和下放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取消和下放生産經營活動許可、改革工商登記制度、減少行政事業性收費、探索建立市場準入的負面清單制度等方面,簡政放權改革舉措不斷出臺,動作頻頻。 一年多來,國務院先後取消和下放7批共632項行政審批等事項,一批涉及企業投資項目核準、企業生産經營活動許可以及對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的資質資格認定事項被取消或下放。修訂了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需報國務院部門核準的企業投資項目減少60%左右。 值得一提的是,3月1日起實施的改革工商登記制度,由“先證後照”改為“先照後證”,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將126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後置審批,放寬了經濟主體的市場準入。 此外,大力減少行政事業性收費,取消34項中央級行政事業性收費和314項地方行政事業性收費,降低20項收費標準,每年減輕企業和個人負擔約100億元。 “可以説,簡政放權是政府的一場自我革命,通過取消不必要的審批,給權力涂上防腐劑,使制度更為公開透明,將會營造更加寬鬆便利、公平公正的環境,激勵更多人去創業創造,讓鬆綁的企業在市場上充分競爭,增強發展內生動力。”中央黨校教授辛鳴指出。 用權力“減法”換取市場“加法” “公司能趕在盛夏消費旺季開業,‘先照後證’政策是‘催化劑。’”吉林省長春市金合谷海洋碼頭餐飲有限公司總經理徐玉華告訴記者。 改革前依據“先證後照”制度,企業需要先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和《污染物排放許可證》後,才能申領營業執照,辦理時間至少需要3個月以上。 在一系列降低市場主體準入門檻的措施作用下,民間創業熱情持續高漲,新增企業數量及註冊資本規模增長強勁。 統計顯示,上半年全國新登記市場主體近600萬戶,同比增長16.7%。剛剛過去的二季度,新登記註冊內資企業125.74萬戶,同比增長67.77%。其中私營企業120萬戶,同比增長70.14%,註冊資本5.09萬億元,同比增長91.2%。 改革對新興産業和服務業的帶動作用明顯。二季度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業新登記企業數量同比增長138.5%。據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數據,雖然今年工業增速回落,但服務業發展加快,第三産業延續了GDP佔比超第二産業的勢頭。同時,消費拉動力也明顯增強。 “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會促進大量的民間資本投向新興産業和新型服務業,這既有利於我國産業結構的轉變,還可以滿足因城鎮化而增加的對服務行業的需求。”北京工商大學副教授陳敦説,“服務業大量增加對就業的促進作用,將有效緩解未來的就業壓力,實現勞動力的就業壓力向經濟持續發展的紅利轉變。” 創新後續監管 嚴防“一放就亂” 簡政放權並非一放了之,後續監管須相應跟上。 “減少事前審批,並不意味著削弱事中、事後的監督,更不意味著行政機關法定職責的棄守。必須明確‘放’與‘管’的各自領域和邊界,才能避免一放就亂的情況出現。”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韓曉武認為。 8月27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也提出,繼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重點解決“會批不會管”,“對審批迷戀、對監管迷茫”等問題。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諮詢研究部副部長王軍認為,在堅定推進市場化改革解決政府“越位”問題的同時,要解決好政府的“缺位”問題。在簡政放權、減少對微觀經濟的直接干預的同時,要加強市場監管,尤其是事中、事後的監管,維護好市場秩序;要增強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務職能,大力發展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等社會事業。 可以看到,過去一段時間以來,各級政府部門在簡政放權、放寬準入方面多做“減法”的同時,力求在加強監管、服務社會方面多做“加法”。 國務院出臺了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從市場準入到市場退出,從對市場主體的監管到對監管者的監管,從市場監管體制到市場監管保障制度,明確了27條具體改革措施,著力創新監管方式,推動依法監管;頒布了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著力發揮企業信用體系對企業行為的約束作用,提高全社會的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 從過去習慣審批“畫圈圈”,到不斷自我削權,進而創新事中事後監管,簡政放權,正在助推政府進行一場深刻的“自我革命”,必將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産生深遠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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