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四部門關於做好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工作的通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9-04 07:1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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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具體舉措適應老齡化社會的到來——解讀四部門關於做好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工作的通知

新華社北京9月3日電(新華社記者  黃小希)民政部網站3日發佈消息稱,為加快推進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工作,財政部、發展改革委、民政部、全國老齡辦近日聯合下發了關於做好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工作的通知。專家表示,這體現了我國政府以具體舉措適應老齡化社會到來的要求。

為積極有序地開展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工作,通知對購買主體、購買內容等進行了明確。根據通知,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的主體是承擔養老服務的各級行政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納入行政編制管理且經費由財政負擔的群團組織,也可根據實際需要,通過購買服務方式提供養老服務。

通知要求,要根據養老服務的性質、對象、特點和地方實際情況,重點選取生活照料、康復護理和養老服務人員培養等方面開展政府購買服務工作。在購買居家養老服務方面,主要包括為符合政府資助條件的老年人購買助餐、助浴、助潔、助急、助醫、護理等上門服務,以及養老服務網絡信息建設;在購買社區養老服務方面,主要包括為老年人購買社區日間照料、老年康復文體活動等服務;在購買機構養老服務方面,主要為“三無”(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或者其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和扶養能力)老人、低收入老人、經濟困難的失能半失能老人購買機構供養、護理服務;在購買養老服務人員培養方面,主要包括為養老護理人員購買職業培訓、職業教育和繼續教育等;在養老評估方面,主要包括老年人能力評估和服務需求評估的組織實施、養老服務評價等。

中國老齡科學研究中心副主任黨俊武認為,這些舉措的出臺,不僅有利於從資金、制度上解決失能老人、貧困老人等困難群體的養老服務需求,還能在一定程度上對其他老年人發揮引導作用,具備經濟條件的老年人也可以通過購買社會化養老機構的服務,讓晚年生活過得更好。

在資金保障方面,通知指出,政府購買養老服務資金在現有養老支出預算安排中統籌考慮。對於新增的養老服務內容,地方各級財政要在科學測算養老服務項目和補助標準基礎上,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這體現了公共財政部門按照中央關於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戰略部署,逐步調整公共財政支出結構,以具體舉措適應老齡化社會到來的要求。”黨俊武説。

通知還對加強績效評價提出要求。各地要建立健全由購買主體、養老服務對象以及第三方組成的綜合評審機制,加強購買養老服務項目績效評價。在績效評價體系中,要更側重受益對象對養老服務的滿意度評價。

相關專家指出,政府權力“放得下”,社會組織也要能夠“接得住”。政府部門應從公共利益出發,加強對養老服務的專業化、精細化管理,確保讓有限資金實現效益最大化。

對於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的工作目標,通知明確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比較完善的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制度,促進形成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高效合理的養老服務資源配置機制和供給機制,支持和參與養老服務的社會氛圍更加濃厚,養老服務水平和質量顯著提高,推動建成功能完善、規模適度、覆蓋城鄉的養老服務體系。

黨俊武表示,新一屆政府不僅作出了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戰略部署,而且採取了加快養老服務業發展的一系列新政策,旨在建立適應老齡化社會要求的養老服務體系。

責任編輯: 呂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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