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銀川9月4日電(記者張亮)企業申請大件運輸,卻遭遇從上到下幾級審批部門“不作為、慢作為”。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交通廳對這起政府審批部門“不作為、慢作為”案例中的9名幹部進行了處分。 據通報,8月2日,寧夏聞博運輸有限公司負責人到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務大廳交通運輸廳窗口諮詢運輸風電設備《超載運輸車輛通行證》辦理事宜。窗口工作人員以機電設備超出規定尺寸和重量為由,不予受理,將其轉給自治區公路管理局銀川分局審批。但銀川分局在自身職能完全可以直接受理審批的情況下,沒有認真履職,而是轉給永寧路政大隊受理,再報銀川分局審批。永寧路政大隊則因沒有辦理經驗,先後3次組織對企業申報的風電設備進行尺寸和重量核查,致使企業從8月2日諮詢,到8月14日銀川分局審批結束,歷時13天,並收取企業5次運輸護送費,只安排了4次運輸護送,給企業生産和運輸帶來一定損失,也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 針對這起典型“不作為、慢作為”的審批行為,寧夏交通廳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嚴肅處理,責令自治區公路管理局、公路管理局銀川分局領導班子作出書面檢查,並對自治區交通廳、公路管理局銀川分局、永寧路政大隊等單位的9名幹部給予行政記過、行政警告、免職、停職、誡勉談話等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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