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發揮國家賠償法治功能 體現對人權的尊重和保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9-05 07:0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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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9月4日電(記者羅沙)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陶凱元4日表示,各級法院要堅持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國家賠償工作的科學發展,切實體現對人權的尊重和保障,促進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形成。

陶凱元在此間召開的全國法院賠償工作會議上説,充分發揮國家賠償法治功能,是人民法院回應人民群眾關切和期待,參與法治中國建設,推進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選擇。我國已經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改革發展穩定任務繁重艱巨,風險挑戰前所未有,我們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需要發揮國家賠償的法治功能。

他表示,充分發揮國家賠償法治功能,意味著各級法院通過國家賠償工作,切實規範公權力運行,切實提升司法公信力,切實體現對人權的尊重和保障,切實促進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形成。

陶凱元強調,要充分發揮國家賠償法治功能,各級法院必須加強“六化”建設:一是堅持法治思維,推動國家賠償審判理念科學化;二是實行多措並舉,推動國家賠償案件處理規範化;三是完善機制建設,推動國家賠償工作制度化;四是提升司法能力,推動國家賠償隊伍專業化;五是深化司法公開,推動國家賠償工作運行透明化;六是加強治理創新,推動國家賠償工作效果多元化。

責任編輯: 劉笑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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