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崔世安當選為第四任行政長官人選 新華社澳門9月8日電(記者 劉冬傑)9月8日面世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了特區終審法院關於對上月底舉行的特區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結果的審核決定,確認此次選舉的總核算結果,宣佈崔世安當選為特區第四任行政長官人選。 澳門特區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8月31日舉行,現任行政長官崔世安作為此次選舉的唯一候選人獲得380張贊成票,得票率達95.96%,當選為特區第四任行政長官人選。按照法律程序,澳門特區行政長官選舉總核算委員會須向終審法院遞交總核算結果,由終審法院作出確定裁判。9月2日,特區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已對此次選舉結果進行確認。 根據澳門基本法,澳門特區行政長官由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的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依法選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任期5年。修訂後的澳門特區《行政長官選舉法》將澳門特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成員由原來的300人增加至400人,候選人需獲得選委提名的下限也相應由原來的50人增至66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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