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科技部關於加快建立國家科技報告制度指導意見的通知。 研究制定的《關於加快建立國家科技報告制度的指導意見》,在總體要求的框架之下,還提出了建立科技報告逐級呈交的組織管理機制、推動科技報告的持續積累和開放共享、營造科技報告工作良好環境等方面的意見。我國科技報告制度的總體設計得以清晰的輪廓,而對於部門和地方來説,有的放矢地進行科技報告工作,從而打造出豐富立體的全國統一性科技報告制度,成為了下一步工作的重點。 科技報告制度是支撐一個國家科技全面領先的重要基礎。它有別於科技檔案的簡單意義,是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從歐美國家的經驗來看,從科技報告體系建設到雛形初顯,往往需要十幾年的努力時間。由此可見其綜合協調難度大、覆蓋面廣的難題特點。中國在構建自身國家科技創新體系的過程中,就需要加快制度的建立,豐盈出科技報告制度的底色。這其中,是一方面借鑒他國的成功經驗,另一方面,也要看到我國科研管理體制和別國的差異性。 譬如在《意見》中顯現出來的,要加強國家科技報告工作統籌管理,“建立科技報告逐級呈交的組織管理機制”。科技部是負責科技報告工作的統籌規劃、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的“帶頭人”,而地方和部門科技報告管理機制需定期向科技部報送非涉密和解密的科技報告。在這個循環過程中,是要充分釋放出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的引導作用,從全國範圍逐級呈交科技報告的工作機制為抓手,激發地方和區域創新的積極性。 “強化科技報告的完整保存和集中收藏”,是《意見》對於那些科技報告存量和創新增量的指導意見。這些科技成果進行永久保存、集中管理,從中體現了“匯總歸一、自下而上、分層收集”的先進性模式。如此一來,從國家、部門和基層科研單位,建立起多級管理層次,讓科技轉換成生産力的過程中,能夠拾階而上,力度分明。而在“開放共享服務”的説明中,尤其説到安全保密管理和知識産權保護工作兩大點。保障科研人員和項目承擔單位的合法權益,這也是科技報告體系要完善自己所必須做的基本功。 《意見》還指出“營造科技報告工作良好環境”。科技報告工作要得到規範化和可持續發展,良好環境是個硬體性的標配。這裡所謂的良好環境,並非是指寬敞明亮的工作間,指標強悍的科技儀器,而是指組織領導的加強、獎懲機制的建立、宣傳培訓的加強。健全了工作機制,就等於打造了理想狀態下的工作平臺;建立了科技報告制度良性循環的秩序,各項工作也必然會有破題之力;開展科技報告培訓工作,使得後續力得以接力。如此,一個科學高效、完善合理的國家科技報告制度管理模式也將呼之欲出。 科技報告制度是國家意志和科技實力的多方面體現。作為趕超者,我國都在致力於這方面的補齊短板。從頂層設計,到制度建設,再到基層落實,科技報告制度體現出了我國體制機制的優勢,也是對當下科技活動進入活躍期的一種利好。以此為底色,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國家創新體系建設,都能邁出有力的一步。(盧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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