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批准2014年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獲獎項目的決定 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評審委員會評審確定的2014年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獲獎項目,已經過異議處理,全部有效。 依據國務院發佈的《教學成果獎條例》規定,報經國務院批准,江蘇省南通師範學校第二附屬小學李吉林申報的《情境教育實踐探索與理論研究》、北京市十一學校申報的《普通高中育人模式創新及學校轉型的實踐研究》、天津中德職業技術學院呂景泉等申報的《開發技能賽項與教學資源推進高職機電類專業綜合實訓教學的改革與實踐》、復旦大學汪玲等申報的《我國臨床醫學教育綜合改革的探索和創新——“5+3”模式的構建與實踐》、南京大學陳駿等申報的《以學生發展為中心的“三三制”本科人才培養體系構建與實施》5項成果被評為國家級教學成果特等獎。 教育部批准,清華大學附屬小學竇桂梅等申報的《小學語文主題教學實踐研究》、北京市商業學校侯光等申報的《中高本銜接框架下的中職電子商務職業教育教學探索與實踐》、南開大學逄錦聚等申報的《經濟學基礎創新人才培養模式的理論與實踐探索》等148項成果被評為國家級教學成果一等獎;北京市順義區天竺中心小學校張秀華等申報的《小學字源識字教學實踐研究》、江蘇食品藥品職業技術學院趙炳起等申報的《“圍繞食品産業鏈,做強優勢專業群”的特色積澱與實踐創新》、吉林大學孫正聿等申報的《哲學學科國家級教學團隊建設》等1167項成果被評為國家級教學成果二等獎。共計1320項項目獲得2014年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獲獎項目名單見附件)。 在全國開展教學成果獎勵活動是實施科教興國戰略的重要舉措,是對各級各類學校人才培養工作和教育教學改革成果的檢閱和展示,是黨和國家重視教育教學工作的重要體現。本次獲獎的項目是教育系統廣大教育工作者在教育教學崗位上,經過多年艱苦努力獲得的創造性成果,充分體現了近年來我國廣大教師在教書育人、嚴謹篤學、教學改革方面所取得的重大進展和成就。希望獲獎集體和個人珍惜榮譽,再接再厲,再創佳績。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結合實際情況,認真學習、借鑒和應用這些獲獎成果,進一步加強教學工作,深化教學改革,努力培養和造就更多適應我國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需要的高素質人才。 教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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