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報告制度助推創新資源“聚”與“散”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9-11 09:55 來源: 新華每日財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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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轉發科技部《關於加快建立國家科技報告制度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部署加快建立國家科技報告制度。這項制度包含四個關鍵詞——保存、積累、開放、應用。保存與積累意在匯聚科技創新資源,開放與應用則旨在推動科技成果轉化與擴散。

    長期以來,科技成果轉化率與科研經費使用率“雙低”是制約我國國家創新能力的關鍵,其背後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國內科技資源缺乏統籌協調,呈現低效、重復、分散、封閉、碎片化的局面。加快建立國家科技報告制度是破除這種局面,優化科技創新環境、提高科技創新效率和質量的重要抓手。

    首先,科技報告制度為國家財政支持的科技項目戴上“緊箍咒”,要求那些拿著納稅人的錢做科研的機構必須明確交待科研成果,做到按時保質。《意見》明確,財政性資金資助的科技項目必須呈交科技報告。

    有業內專家指出,目前國內的科技專項種類繁多,配套的財政支持成了一塊塊“蛋糕”,對科研機構頗具吸引力。由於科技專項的評審多為“嚴進寬出”,許多單位把大量的精力放在報項目上,大家一擁而上“分蛋糕”,而國家對那些分到“蛋糕”的機構從事專項攻關過程的約束力不強,對成果評估不足,一定程度上造成科技資源浪費。

    對此,《意見》提出建立獎懲機制,項目主管機構應將科技報告的呈交和共享使用情況作為對項目負責人和項目承擔單位後續滾動支持的重要依據。對未按時按標準要求完成科技報告任務的科技項目,按不通過驗收或不予結題處理。對科技報告存在抄襲、數據弄虛作假等學術不端行為的,納入項自負責人和項目承擔單位的科研信用記錄並依據相關規定向社會公佈。

    其次,科技報告制度有助於改變科技資源重復投入,碎片化分佈的現狀,最大程度地匯聚和儲備位於創新鏈前端和中段的階段性成果。《意見》指出,建立國家科技報告制度,將科技報告納入科研管理,有利於加強各類科技計劃協調銜接、避免科技項目重復部署。

    科技報告是科技人員為描述其從事的科研、設計、工程、試驗和鑒定等活動的過程、進展和結果,按照規定的標準格式編寫而成的特種文獻。從“基礎研究—技術開發—工程化—産業化”的創新鏈來看,科技報告主要是創新鏈前端和中段的産物。通過對科技報告進行完整保存和集中收藏,有利於實現國家基礎性科技資源的戰略儲備。《意見》提出,在做好財政性資金資助科技項目科技報告收集的同時,鼓勵引導社會資金資助的科研活動通過國家科技報告服務系統向科技部或其委託機構呈交科技報告。

    第三,科技報告制度充分體現了開放、共享、服務的思想,對加快科技成果的擴散與轉化具有促進作用。《意見》提出,科技部及其委託機構應根據分級分類原則,通過國家科技報告服務系統面向項目主管機構、項目承擔單位、科研人員和社會公眾提供開放共享服務。

    在知識全球化、泛在化背景下,任何技術力量雄厚的單位都不可能擁有創新所需的全部資源和技術,創新對外部資源的依賴性越來越強。因此,開放式創新是大勢所趨,各創新主體應打破狹隘的競爭思維,政府層面則需要將網羅的創新資源作為一種服務提供給社會,科技報告就是重要的形式之一。基於開放和共享,科技報告所承載的階段性成果更易在市場環境中找到有轉化意願和能力的企業,從而實現科技與經濟的快速、深度融合。

    值得一提的是,“加快建立國家科技報告制度”本身也是一項重要的制度創新。推動以科技創新為核心的全面創新,其中的制度創新至關重要。只有不斷探索體制機制創新,培育適於創新的土壤,創新驅動發展才能綻放持久的生命力。(記者 沈忠浩)

責任編輯: 郭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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