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首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
專項規劃發佈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9-23 08:31 來源: 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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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首個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國家專項規劃出臺。

    近日,國務院批復了《國家應對氣候變化規劃(2014-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明確了未來六年中國低碳發展的路線圖和時間表。

    “‘十二五’期間,我國並未制定應對氣候變化的‘十二五’專項規劃,而是發佈了《十二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與國際合作中心副主任鄒驥對21世紀經濟報道分析,《規劃》在一定程度上相當於應對氣候變化的“十三五”專項規劃,預計將來會制定一些更為細緻的行動計劃。

    在9月19日《規劃》的發佈會上,國家發改委副主任解振華回答了關於二氧化碳排放的峰值問題,解振華在會上表示:“我們希望中國的二氧化碳排放與經濟增長脫鉤的狀況,到底什麼時候會出現?我們也正在研究論證,這次李克強總理在達沃斯會議上也講到了這個問題。我想,張高麗副總理在氣候變化聯合國峰會上也會原則上宣佈中國在峰值方面的一些考慮。”

    2020年非化石能源佔比目標實現難度大

    《規劃》提出了2020年的目標,但實際上主要是重復了2009年中國政府對國際社會的承諾。

    具體為,到2020年,實現單位國內生産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非化石能源佔一次能源消費的比重達到15%左右、森林面積和蓄積量分別比2005年增加4000萬公頃和13億立方米的目標,低碳試點示範取得顯著進展,適應氣候變化能力大幅提升,能力建設取得重要成果,國際交流合作廣泛開展等內容。

    解振華介紹,截止到2013年,我國碳強度已經下降了28.56%,相當於減少了25億噸二氧化碳排放。非化石能源佔一次能源的比重,2013年已經達到了9.8%,森林蓄積量也已提前完成13億立方米的任務,達到了20億立方米。

    “受經濟下行因素影響,實現碳強度目標的難度不小。”鄒驥解釋,在經濟下行的背景下,作為碳強度分母的GDP總量會降低,但作為碳強度分子的碳排放總量未必會隨之同時顯著降低,因此碳強度的目標能否實現,還有待觀察。

    “其中,非化石能源佔一次能源比例這個目標,實現起來難度最大。”鄒驥分析,現在中國的新能源裝機容量很大,世界領先,但由於並網難問題還未很好地解決,所以目前發電量還不多,“同時,能源消費總量增長過快,也是制約這一目標實現的重要因素”。

    解振華指出,現在距離2020年還有6年時間,所以我們把已經公佈的這些目標,納入到中長期發展規劃當中,説明中國政府有決心、有信心確保在2020年之前應對氣候變化目標的實現。

    為了實現上述目標,《規劃》提出要穩步推進各項試點:一是繼續開展低碳省區試點,加大財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鼓勵體制機制創新,率先形成綠色低碳發展模式,實現到2020年低碳試點省區的碳強度下降幅度超過全國平均水平;二是在繼續開展低碳城市試點的同時,開展低碳城(鎮)試點,從規劃、建設、運營、管理全過程探索産業低碳發展與城市低碳建設相融合的新模式,為全國新型城鎮化和低碳發展提供有益經驗。

    同時,紮實推進低碳園區試點,計劃到2020年建成150家左右低碳産業示範園區。制定低碳産業園區試點評價指標體系和建設規範;四是選擇具有代表性的商店、賓館、飯店、旅遊景區等商業機構,開展低碳商業試點,在2020年前創建低碳商業試點1000個左右;五是結合新型城鎮化建設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紮實推進低碳社區試點,“十二五”末全國開展的低碳社區試點爭取達到1000個左右。

    制訂全國碳排放交易總體方案

    碳市場是《規劃》的另一重點內容。《規劃》明確提出,要借鑒國際碳排放交易市場建設經驗,結合我國國情,逐步建立我國碳排放交易市場。

    具體而言,國家提出要在總結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和碳排放交易試點的經驗基礎上,研究全國碳排放總量控制目標的地區分解落實機制,制訂碳排放交易總體方案,明確全國碳排放交易市場建設的戰略目標、工作思路、實施步驟和配套措施。

    《規劃》提出,要做好碳排放權分配、核算核證、交易規則、獎懲機制、監管體系等方面制度設計,制定全國碳排放交易管理辦法,並培育和規範交易平臺,在重點發展好碳交易現貨市場的基礎上,研究有序開展碳金融産品創新。

    此前,在8月底召開的“2014年中國低碳發展戰略高級別研討會”上,國家發改委應對氣候變化司副司長孫翠華透露,全國統一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計劃于2016年試運行,2020年正式建立全國碳市場。

    國家發改委應對氣候變化司國內政策與履約處副處長王庶對21世紀經濟報道介紹,三中全會通過的《決定》提出,要同時開展節能量與碳交易,節能量交易由國家發改委環資司負責,目前氣候司也將與環資協調,明確兩類交易的範圍和內容,儘量做到不重復建設。“初步考慮的結果是,建議節能量交易在碳交易沒有覆蓋到的行業進行。”

    《規劃》還提出,未來將不斷健全碳排放交易支撐體系,制定不同行業減排項目的減排量核證方法學。制定工作規範和認證規則,開展溫室氣體排放第三方核證機構認可,研究制定相關法律法規、配套政策及監管制度。研究與國外碳排放交易市場銜接,積極參與全球性和行業性多邊碳排放交易規則和制度的制定。探索我國與其他國家(地區)開展雙邊和多邊碳排放交易活動相關合作機制。

    “我認為,碳市場應該穩步推進,不應急於冒進。”中科院科技政策與管理科學研究所所長王毅對21世紀經濟報道分析,建立全國碳市場需要完善的政策還有很多,比如財稅、金融、統計和監測等支撐政策體系還需要儘快建立。(王爾德)

責任編輯: 郭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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