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25日電(記者烏夢達)北京市副市長陳剛25日向北京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報告工作時説,北京將在年底確定4個項目、約5000套房源的合作型保障房,力爭年底搖號。 所謂合作型保障房是指由政府提供土地,符合政策保障條件的家庭承擔房屋建設費用,由政府和居民合建的保障性住房。 一些人大代表認為,此前北京提出的配售型保障房在表述上有牟利性質,因此,正在審議的《北京市城鎮基本住房保障條例(草案)》中提出,對北京市的保障房方式明確劃分為配租型和合作型保障房。 陳剛説,合作型保障房單套建築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實行封閉運行管理,禁止出租、出售、出借。一個家庭只能配置一套保障房。居民家庭退出時,由政府組織回購。條款所稱房屋建設費用,包括房屋建設安裝費、配套建設費、代建費用等。具體金額由區、縣價格部門會同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確定。 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德林表示,由政府向需要保障的家庭無償提供建設用地,由保障家庭承擔房屋建設費用,這可使沒有能力通過市場購買住房的無房家庭比較容易地滿足基本居住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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