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改革委與有關部門聯合下達2014年退耕還林還草年度任務 9月2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林業局、農業部、國土資源部根據國務院批復的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總體規模和2014年任務安排,結合各地25度以上坡耕地和任務申請情況,印發了《關於下達2014年退耕還林還草年度任務的通知》(發改西部[2014]2155號),安排山西、湖北、湖南、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陜西、甘肅省(區、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2014年退耕還林任務500萬畝。 通知提出,2014年退耕還林還草任務安排,要依據2013年度土地變更調查成果和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嚴格限定在25度以上非基本農田坡耕地;要充分尊重農民意願,確保不影響農民生計;優先安排符合退耕條件、群眾積極性高、前期工作準備充分的地方;重點安排江河源頭、湖庫周圍,並向地震災區等地質災害多發地區傾斜。 通知要求,各地要精心組織實施,結合農民意願制定實施方案、搞好作業設計,並結合特色産業發展等條件,選擇適宜樹(草)種;組織好種苗供應,嚴格按照實施方案和技術標準實施,保證工程質量;制定完善的驗收管理辦法,及時檢查驗收,兌現現金補助。 通知強調,各省(區、市)要按照《關於印發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總體方案的通知》(發改西部[2014]1772號)要求,抓緊做好省級退耕還林還草實施方案,提前做好2015年計劃任務申報工作,並及時總結實施過程中的好做法和經驗,解決好實施中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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