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管局公佈8起重大客車事故案例
51名客運企業負責人和管理人員被追責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9-29 21:3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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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9月29日電(記者 白陽、鄒偉)公安部交管局29日公佈了今年以來在廣西、陜西、四川、吉林、浙江、海南、西藏等地發生的8起客車肇事的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8家客運企業的51名相關責任人被追責,涉嫌構成犯罪的已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據公安部交管局統計,今年以來,全國已發生20起大中型客車肇事導致一次死亡超過5人的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發現,一些企業動態監控、安全例檢、教育培訓流於形式,對承包經營車輛、挂靠車輛“以包代管”、“只挂不管”,部分客運站出入站檢查形同虛設,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嚴重不落實。

    這8起客車交通事故案例分別是:造成5人死亡、10人受傷的廣西桂林“1·17”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車上5人當場死亡、6人受傷的陜西安康“1·22”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5人當場死亡,1人重傷的四川省京昆高速“1·22”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車上5人死亡,11人受傷的吉林省延邊州“2·09”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車上5人死亡,28人受傷的浙江省杭州灣環線高速“2·25”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1人死亡的四川省南充儀隴“3·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8人死亡、32人受傷的海南省文昌市“4·10”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44人死亡,11人受傷的西藏自治區拉薩尼木縣“8·9”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作為事故主體的廣西桂林駿達運輸有限公司桂林汽車客運總站等8家責任單位已被分別處以罰款、暫扣《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等行政處罰,51位負有安全管理主體責任的客運企業負責人和管理人員受到處理。其中,西藏聖地旅遊汽車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楊健康等7名涉嫌構成犯罪的責任人被採取了刑事強制措施。

    記者了解到,近期公安部還將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對客運企業貫徹落實《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客運企業嚴格加強動態監控措施,切實將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到位。

責任編輯: 傅義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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