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認真抓好秋冬季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0-01 08:26 來源: 河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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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30日,河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發出《關於切實做好2014年秋冬季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採取強力有效措施,認真抓好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防止造成大氣環境污染,確保全省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為APEC會議在北京順利召開創造良好的大氣環境。

    通知提出,抓好禁止農村秸稈焚燒、燒荒和秸稈綜合利用,是改善空氣質量、維護群眾健康的現實需要,是實施京津冀大氣污染聯防聯控的重要舉措,是確保APEC會議期間空氣質量良好的有力保障。各地要嚴格落實責任,形成齊抓共管合力。

    通知明確,各級政府是秸稈禁燒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對本地秸稈禁燒工作負總責,建立和完善秸稈禁燒目標管理責任制,及時動員部署有關工作。要層層落實責任,在本轄區內逐級簽訂秸稈禁燒責任狀,將禁燒責任落實到省直管縣(市)和縣(市、區)、鄉(鎮)政府、村委會,實行“市督導、省直管縣(市)和縣(市、區)負責、鄉(鎮)為主、村落實、組包片、戶聯防”網格化管理責任制,全面落實“定專人、定職責、定區域、定崗位、定時間、定要求”的工作措施,嚴防死守,實現禁燒工作全面覆蓋、全程監管。APEC會議期間實行24小時不間斷巡查檢查,確保全省“不點一把火,不冒一股煙”。

    通知要求,農工部門要牽頭做好秸稈禁燒工作。農業部門要加強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技術推廣,拓展秸稈綜合利用渠道。環境保護、公安等部門要切實履行執法監督職責,嚴厲打擊蓄意焚燒秸稈違法行為。環境保護、氣象部門要加強秸稈禁燒期間空氣質量、重污染天氣的監測預警,及時發佈預警信息,並充分利用遙感監測手段,發現、監控和評價禁燒情況。監察部門要對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不作為或工作不力的領導幹部和工作人員實施責任追究。交通運輸部門要為禁燒執法提供支持和便利條件。財政部門要統籌安排一定的資金,支持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同時,各地要統籌相關資金用於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引導農戶改變傳統秸稈焚燒習慣,實現秸稈清潔利用。

    各級政府要把抓好秸稈綜合利用作為農業可持續發展的一項重要工作,因地制宜地推廣秸稈直接還田、青貯、秸稈壓塊、秸稈氣化、堆漚還田、生産食用菌等技術。組織研究、開發、推廣秸稈綜合利用技術,努力擴大綜合利用規模,解決剩餘秸稈出路問題。制定優惠政策,建立完善獎勵機制,鼓勵和支持農民及社會力量主動開發、利用秸稈資源,加快發展農村循環經濟,實現農村生態環境持續好轉。

    通知要求,各地要制定專門工作方案,採取白天巡迴檢查、夜間設點督察等方式,嚴肅查處焚燒秸稈行為。督導檢查要點面結合,突出重點,尤其要做好環北京、重點區域、機場周邊、高速公路、國省道沿線、鐵路沿線督導檢查,確保秸稈禁燒工作取得實效。要強化責任追究,對責任心不強、禁燒工作不力、造成惡劣影響和嚴重後果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河北省相關部門要組成督導檢查組,對全省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進行督導檢查。督查結果將納入2014年度省對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市)環保目標考核內容。(段麗茜)

責任編輯: 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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