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第22號公告,由中國氣象局氣象探測中心負責編制的《氣象探測環境保護規範 地面氣象觀測站》等4項氣象探測環境保護類強制性國家標準正式發佈,自2015年1月1日起實施。 本次發佈的4項氣象國家標準《氣象探測環境保護規範 地面氣象觀測站》、《氣象探測環境保護規範 高空氣象觀測站》、《氣象探測環境保護規範 天氣雷達站》、《氣象探測環境保護規範 大氣本底站》是首批由中國氣象局歸口管理的強制性氣象國家標準。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623號令《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條例》的配套技術規範,它們的發佈實施對於強化保護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義。 目前,由中國氣象局歸口的已發佈氣象國家標準達54項。(記者 張明祿 通訊員馬鋒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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