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再修政府核準投資項目目錄 境外投資全面鬆綁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0-09 13:52 來源: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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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8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再次修訂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促進有效投資和創業。 

  國家發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楊潔表示,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是劃分政府核準範圍的重要文件。適時對這個文件進行修訂,是處理好政府與市場關係,落實企業投資自主權的關鍵所在。

  據了解,2013年版的政府核準投資項目目錄與2004年版相比,取消、下放、轉出企業核準事項49項,需要報中央層面核準的企業投資項目減少60%。《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此次修訂將使得目錄進一步“瘦身”。會議表示,目錄經此次修訂後,中央層面政府核準的投資事項將比2013年減少40%。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曾對記者表示,行政審批事項的下放有一個過程,下放的動作將持續進行。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施一年多來,國家已先後取消和下放7批共632項行政審批等事項。在國務院新聞辦9月10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新聞發言人李章澤表示,今年將再取消和下放200項以上行政審批事項。

  今年對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再作修訂,會議認為,這是改革投融資體制,持續推進簡政放權的重要體現。會議強調,對於更好實現企業自主投資、更好適應地方發展需要、更好釋放投資巨大潛力、抓好有效投資這一促進發展的關鍵環節,為各類主體創新創業提供更為廣闊的舞臺,具有重要意義,也有利於減少權力尋租空間,防止腐敗。

  據發改委固定資産投資司長黃民介紹,目前企業投資項目總量中,真正需要核準的比例已經較少,比例不到20%;80%以上的投資項目都是備案管理。

  對於再次修訂的具體原則,會議明確,一是進一步縮減核準範圍。對市場競爭充分、企業能自我調節、可以用經濟和法律手段有效調控的項目,由核準改為備案。二是進一步下放核準權限。對現階段仍需核準的項目,明確中央部門和地方責任。三是進一步完善監管。下放的核準事項由地方政府按國家規劃進行核準,並落實“各負其責、依法監管”要求,建立完善縱橫聯動協管機制。

  具體而言,會議要求,對城市道路、供水、化肥等15類項目取消核準,改為備案,並運用産業、用地、環保等相關政策和技術標準等手段,提高管理科學性和有效性。除少數另有規定外,境外投資項目一律取消核準。向地方政府全部或部分下放通用機場、非跨境跨省電網等23類項目核準權限。

  此外,會議明確,要堅持放管並重,加強後續監管。依託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結合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建立投資項目建設信息報告和企業信用檔案制度,並向社會公開有關信息。

  並且,要同步下移監管與核準、備案權限,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用有效的“放”和“管”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激發有效投資和創業的蓬勃活力。(周程程)

責任編輯: 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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