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嚴打四類施工轉包違法分包行為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0-11 14:4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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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南寧10月11日電(記者 覃星星)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近日出臺《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實施方案》,從今年9月起,用約兩年時間對廣西在建、新建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特別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戶區改造工程等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實施質量治理,嚴打施工轉包違法分包,並引進群眾和媒體監督。 

記者從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了解到,針對建築施工領域出現的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及挂靠行為等頑疾,該廳將研究制定廣西統一的建築市場行為專項檢查記錄表,以認定、查處以下四類建築施工違法行為:一是建設單位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或個人,或者肢解發包等違法發包行為;二是施工單位承包工程後,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或義務,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後,以分包的名義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轉包行為;三是施工單位承包工程後,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及施工合同關於工程分包的約定,把分部、分項工程或者單位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違法分包行為;四是單位或個人以其他有資質的施工單位名義承攬工程的挂靠行為,轉讓、出借資質證書或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的出借資質行為。

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有關負責人表示,對2014年9月4日以前開工的在建項目,企業自查自糾發現問題且在10月底前整改到位的,不予追究責任;對於自查自糾不積極,或發現問題後拒不整改的,要按照相關規定嚴厲處罰;在全面檢查和督查中發現違法違規行為,且相關企業在限期內整改到位的,可以從輕處罰;限期內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將從重處罰。9月4日以後新開工的項目,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從重處理。

提高工程質量水平,關鍵在落實主體責任。《方案》指出,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五方主體及施工圖審查、質量檢測等其他工程參建各方,依法對工程質量承擔終身責任。

為暢通群眾投訴途徑,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設立投訴舉報電話和郵箱,各市、縣住建主管部門也要設立投訴舉報電話和郵箱,並在廣西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上向社會公開。對違法違規行為影響大的,將通過媒體進行曝光。

責任編輯: 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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