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10月12日電(記者 馬姝瑞)記者從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部門了解到,該省最近出臺新規,對餐飲業環境污染防治做出明確規範,新建飯店等餐飲業經營場所必須距離住宅、學校、醫院等10米以上。 由環保、住建、商務等五部門聯合發佈的《安徽省餐飲業環境污染防治管理暫行規定》中明確,今後,新建餐飲業經營場所除了要獨立於住宅樓外,還必須與相鄰的居民住宅、學校、醫院等環境敏感點建築物邊界水平距離10米以上,其朝向也必須避開可能受到影響的建築物。此外,現有産生油煙污染的餐飲項目如果還沒有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或安裝的設施與其經營規模不匹配,應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安裝或者改裝。 此外,規定還明確,在住宅樓和未設置油煙防治設施的商住綜合樓內,不得開設産生油煙污染的餐飲業經營場所。對於在居民區內建設或可能影響居民正常生活的餐飲項目,業主單位或經營者還要徵求可能受影響的公眾的意見。 對於飯店排煙口、露天燒烤等居民反映突出的餐飲環境污染問題,規定明確,居民可對餐飲場所環境污染的情況進行舉報和投訴,縣級以上環保部門或其他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赴現場調查後予以及時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告知舉報人或者投訴人。 記者了解到,違反新規的餐飲業經營者將被責令限期改正,並給予警告或者處以罰款;限期改正期滿後仍未達到規定要求的,將依法責令其停業或者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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