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記者從北京市矯正工作會上獲悉,本市將建立三級社區矯正電子監管平臺,實現對社區服刑人員的全天候監管。在社區服刑人員將佩戴一種類似“電子腕錶”的裝置,管理人員可隨時監控社區服刑人員的行為,確保社區矯正效果,幫助服刑人員順利回歸社會。 社區矯正作為與監禁刑罰執行對應的非監禁刑罰執行方式,是指將判處管制、宣告緩刑、裁定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置於社區內,矯正其犯罪心理和行為惡習,並促進其順利回歸社會的非監禁刑罰執行活動。據介紹,依據相關規定,社區矯正人員在刑罰期內除就醫等情況外,一般不應離開社區所在區縣,但實際工作中進行相關約束難度很大。市司法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今後本市將逐步完善社區服刑人員的日常監管,引入最新科技手段,探索電子監管,實現指紋識別、人臉驗證和全天候電子監管,建立市、區縣、街鄉司法所三級社區矯正電子監管平臺。 目前,基於信息技術的新型管理平臺已初步搭建完成。當社區服刑人員收到法院判決、由區縣司法局接收後,將被要求佩戴一隻類似手錶的腕帶式監管設備。該設備內置北斗、GPS等定位設備,並具備防水防破拆功能。佩戴後,司法機關可隨時掌握社區矯正人員的行蹤,矯正人員的日常表現將決定其佩戴監管設備時限的長短。 該設備還可劃定電子圍欄,一旦矯正人員脫管,電子監管後臺及時報警,司法機關可立即打電話或發預警短信,提醒相關人員加強管理。對於緩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一旦違反監督管理規定,司法行政機關將依法給予處罰直至提請收監執行,管制刑罪犯受到兩次警告後,如果再次違反,區縣司法局將及時提請公安機關予以行政拘留。“該設備目前已在部分區縣試點,逐步在全市推開。”市司法局有關負責人説。 由於社區矯正是在開放社區進行的刑罰執行,因此需要社區來監督。市司法局表示,將協調法院對社區服刑人員接受矯正情況,在一定範圍公告,並根據需要在每個社區(村)設立社區矯正評議員,評議矯正人員遵紀守法、參加社區服務等日常表現情況,協助矯正機構對社區服刑人員進行監督,並向司法所反饋。昨天,市司法局社區矯正管理總隊正式揭牌。 此外,司法機關還將對原北京市未成年勞教所硬體設施進行改造,建立專門的社區服刑人員教育中心,負責對全市新接收和重點社區服刑人員開展集中教育。同時,在區縣司法局和司法所建立社區矯正宣告室,實現室內佈置、設施配置、宣告流程和參與人員“四統一”,規範了對社區服刑人員接收和解除宣告工作。“通過‘人防’和‘技防’有效結合,提高社區矯正的監管效果。”該負責人介紹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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