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財政廳、省民政廳出臺《關於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的實施意見》。意見提出,河北省將在社會福利、社會救助、優撫安置等領域,面向婦女、兒童、青少年、老年人、殘疾人等服務對象,組織開展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 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包括:實施城市流動人口社會融入計劃,為城市流動人口提供生活扶助、就業援助、生計發展、權益維護等服務,幫助其儘快融入城市生活,實現城市戶籍居民與外來經商務工人員和諧共處。實施農村留守人員社會保護計劃,幫助農村留守兒童、婦女和老年人緩解生活困難,構建完善的社會保護與支持網絡。實施老年人、殘疾人和優撫安置對象社會照顧計劃。為老年人、殘疾人和優撫安置對象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社會參與、代際溝通等服務,構建系統化、人性化、專業化的養老助殘服務機制。 根據意見,各級財政要將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經費列入財政預算,逐步加大財政投入力度,擴大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範圍和規模,帶動建立多元化社會工作服務投入機制。探索建立社會工作服務項目庫,實現項目庫管理與預算編制的有機銜接。從民政部門留用的彩票公益金中安排資金,用於購買社會工作服務。鼓勵社會資金支持購買社會工作服務。(記者 劉清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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